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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粤港直通客运车辆过境班次安排会谈问题的通知(粤府函[1999]143号)
粤府函[1999]143号
颁布时间:1999-04-27
1999年4月27日 粤府函[1999]143号 省外经贸委、外事办、口岸办、交通厅、公安厅,广东海关分署,深圳市人民政府: 关于粤港直通客运车辆过境班次安排会谈问题,省人民政府决定由省口岸办牵头,会同 省外经贸委、外事办、交通厅、公安厅,广东海关分署,深圳市口岸办专项与港方会谈。会 谈方案由省口岸办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后报省政府审定。为便于与港方衔接,请省外事办通过 有关渠道将我方的会谈机构知会港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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