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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防治非典型肺炎费用支出有关问题的通知

东财[2003]122号颁布时间:2003-05-19

     2003年5月19日 东财[2003]122号 各地方金融企业:    为规范我市地方金融企业有关防治非典型肺炎费用的财务核算,积极协助我市地 方金融企业做好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现将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防治 非典型肺炎费用支出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外[2003]25号)转发给你们, 请按照财政部的具体规定完善企业有关防治非典型肺炎的财务处理。执行过程中有何 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防治非典型肺炎费用支出有关问题的通 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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