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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工作汇报(粤经贸[2000]608号)
粤经贸[2000]608号
颁布时间:2000-08-09
2000年8月9日 粤经贸[2000]608号 省府法制办: 按照省府办公厅《关于按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安排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执法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明电[2000]105号)的要求,现将我委近年来贯彻 执行行政诉讼法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行政诉讼法 自从行政诉讼法一九九一年颁布以来,我委对行政诉讼法的学习从未间断过。特别是在 “三五”普法期间,我们紧密结合工作,将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法律的学 习纳入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的重点。同时购买了以行政法律为主要内容的 普法学习教材,如《五法二例》等,委机关全体干部人手一册,进行了开卷考试,考试合格 率达100%,90分以上的占99%。这说明,随着我国行政法律体系的逐步形成,无论 是领导还是一般干部都对行政法律的重要性有了深刻的认识,对行政诉讼法有了更进一步的 了解,依法行政的意识明显增强。 二、认真贯彻行政诉讼法 法律学习的目的在于贯彻和实施。结合我委职能,我们对行政诉讼法的贯彻实施重在预 防,重在防患于未然,做好各种准备。 1、加强法制机构建设。虽然近几年,我委尚未出现过一宗行政诉讼案件,但是,随着 人们法制观念的逐步增强,随着人们对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清醒地 认识到,没有发生行政诉讼并不等于说行政诉讼在经贸委是不会发生的,相反,随着经贸委 的组建、职能调整的到位,我们时时刻刻面临着挑战。因此,虽然经过历次机构改革,职能 多次调整,委里对法制机构的建设从没有松懈过,对法制工作的要求从没有放松过。法制工 作历来均有分管主任领导,由处级干部以及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人员由2人增加到4人 。省经贸委组建后,成立了法规处,编制6人。 2、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将委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全部汇编成册,全委机关干部人 手一册。在行政执法责任制中,明确了委及各处室的执法责任,规定了从委主任到一般执法 人员等各级干部的具体执法责任。将委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分解到各执法处室,各处室再进 一步细化,落实到每一执法岗位和个人,相应地建立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制度、执法监督制 度、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多项执法责任制度,努力做到分工明 确,权责相应,提高执法水平。 3、严格执法主体资格。对有权行使处罚的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的上岗培训,申领执法证 件。如交通战备办公室,组织全省交战系统的执法人员,聘请省府法制办的专家集中讲授行 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经过专业培训、严格考试,全省交战 系统共有75人领取了执法证,确保了执法主体的合法有效。 省经贸委组建运作以来,我们正积极地对新机构的各种执法现状进行调查摸底,一方面 加大行政法律的贯彻实施力度,保证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发现错误,及时纠正,切实履行责 任,减少和避免行政诉讼的发生。 2000年8月9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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