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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东省对外商投资企业征免房产税若干规定》等14项规章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5号颁布时间:2002-05-28

     2002年5月28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5号   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广东省对外 商投资企业征免房产税若干规定》等14项规章,现予公布,自2002年7月1日 起施行。?   修改后的14项规章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政报》上重新发布,并由省人民政 府法制办公室汇编成书,向社会发行。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东省对外商投资企业征免房产税若干规定》等 14项规章的决定??   一、广东省公有房产管理条例(省政府1983年1月8日发布,1997年 12月31日修订)?   题目改为:“广东省公有房产管理办法”。 第一、八、二十四、二十五、 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条中的“条例”相应改为“办法”。?   二、广东省北江大堤管理实施细则(省政府1985年5月30日发布)?   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四至第十条者,由省水行政主管部 门委托北江大堤管理局按照《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三、广东省乡镇渡口管理办法(省政府1986年9月9日发布1997年12 月31日修订)?   (一)第十三条“营运渡船的船主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船舶保险和乘客意 外伤害保险”修改为“营运渡船的船主应办理船舶保险和乘客意外伤害保险”。?   (二)删去第三十条。?   四、广东省对外商投资企业征免房产税若干规定(省政府1988年3月31日 批准)?   第六条修改为:“外商投资企业新建或者新购置房产的,免征房产税3年”。?   五、广东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省政府1990年1月26日发布,1997年 12月31日修订)?   第十一条修改为:“我省森林特别防火期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4月15日。各 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建立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做好森林 防火预防工作”。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中的“森林防火期”相应改为“森林 特别防火期”。?   六、广东省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实施办法(省政府1990年9月3日发布,19 98年4月28日修订)?   (一)第九条修改为:“排污单位应当在收到缴费通知之日起20日内到指定的 银行缴费。逾期缴费的,每日按照应缴排污费数额15‰计征滞纳金”。?   (二)删去第十四条。?   七、广东省道路、水路营运车船投放额度管理办法(省政府1991年3月25 日发布)?   删去第二条“营运车、船的投放,应按照公有制运输力量为主体,私营和个体运 输力量为补充,充分发挥国营专业运输骨干力量的作用,有比例地发展的原则进行安 排”。?   八、广东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省政府1991年6月25日发布,19 97年12月31日修订)   删去第十五条第二款。?   九、广东省渔业捕捞许可证管理办法(省政府1992年9月25日批准,19 97年12月31日修订)?   (一)删去第七条第(一)项第5目“在本省注册的补偿贸易渔船”。?   (二)第十八条修改为:“未按照本办法领取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处罚”。?   (三)删去第二十一条。?   十、广东省城镇解困房建设管理规定(省政府1994年9月10日发布,19 97年12月31日修订)?   删去第十六条。?   十一、广东省违法收费行为处罚规定 (省政府1996年5月9日批准,19 98年4月28日以第36号省政府令修订)?   (一)第一条修改为:“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和《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制定本规 定”。?   (二)第五条修改为:“对有第四条第(一)至第(四)项行为者,责令其限期 改正,将非法所得退还原交费者,无法退还的没收上缴国库;并可对第四条第(一)、 (二)、(四)项行为者处以非法所得金额3倍以下罚款,对第四条第(三)项行为 者处1000元以下罚款”。?   十二、广东省核电厂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省政府1996年9月28日发布) ? 删去第二十一条。?   十三、广东省外商投资造林管理办法(省政府1997年8月1日发布)?   删去第九条。?   十四、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省政府1998年11月 17日发布)?   第十一条第二款删去“疏残”,修改为:“生态公益林规划区内现有的针叶纯林, 郁闭度在0.3以下的林地,应当进行补植、套种或者更新改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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