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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对“三资”企业纳税检查工作的通知

东地税发[1998]52号颁布时间:1998-04-24

     1998年4月24日 东地税发[1998]52号 各地方税务分局: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三资”企业的地方税收征管,加强对“三资”企业的反避 税工作,以保护公平竞争,促进依法治税。市局根据今年工作计划的安排,决定开展 对我市“三资”企业地方税收的纳税检查,现将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这次检查的重点是多年亏损户、未报、少报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 的企业、平时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多年未作检查的企业。   二、检查方式。检查工作以市局检查和分局检查相结合。各分局要报一户企业, 由市局涉外分局和稽查分局检查;各分局在今年内要自行对不少于三户的企业作全面、 深入、细致的检查。   三、上报资料。各分局要将报市局检查的企业情况填妥附表于五月十日前报市涉 外分局;将分局自行检查的企业的检查情况记录表及处理结果等资料于每季终了后五 天内报市涉外分局。 附:报市局检查企业基本情况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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