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19日 武银发[2000]390号
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辖内各中心支行,各市州、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0年度农村信用社会计决算
工作意见》的通知(银发[2000]37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
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今年,由于农村合作基金会并入农村信用社,信用社
请产核资、真实性检查后进行了账务调整,加之新旧财务政策变化,临近春节等因素,
使得年会计决算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因此,各地合金融管理部门要高度重
视,加强领导,组织好今年的会计决算工作。
二、认真做好决算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地要严格按国税发[2000]101
号文的要求,加强会计科目账户的管理,规范核算行为,全面布置和做好资金、财产、
损益的清理核实工作,组织好报表编制的培训工作,确保会计决算工作有条不紊地进
行。
三、真实反映经营成果。各地要在清产核资和真实性检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财
务制度提取各项提留,严禁弄虚作假,自觉维护财经纪律,保证其实、准确地反映全
年经营状况。各级联社审计部门要参与今年会计决算工作,实行现场审计,并在决算
报表上签字确认,以示负责,同时逐级上报会计决算审计报告。明年,省办将对
2000年度会计决算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对反映不真实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要严肃查
处,绝不姑息迁就。
四、认真总结分析全年财务收支情况。一年一度的会计决算工作是对信用社全年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综合反映,各地在会计决算文字分析中,一定要全面分析一年
来各项业务经营情况和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认真剖析导致信用社亏损的具体原因,
总结经验,检查不足。
五、认真详细上报决算说明。今年会计决算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按照
清产核资、真实性检查的要求,信用社对信贷资产、固定资产、财务损益进行了相应
的调整。为全面了解全省信用社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变化情况,各地在办理决
算时,务必对上述情况和本期财务发生的重大事项逐项进行详细说明,并形成文字报
告,逐级上报。
六、关于会计科目。从2001年1月1日起增设“23121紧急救助再贷款”
二级科目,核算联社及信用社向中央银行借入的紧急救助再贷款。本科目属负债类科
目,顺序排列在“2312借入中央银行款项”科目之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向
中央银行借款”项目。各地在明年1月份通过发生额进行调整。
七、关于固定资产的调帐问题。根据新的“财务制度”的规定,同时保证年度决
算各报表数据之间能够核对一致,在今年底前各地要将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电子设备,
如微机等,一律从“固定资产”科目中通过发生额(用红字)调至“低值易耗品”科
目中。对于已提取完折旧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红字)
贷:累计折旧 (红字)
同时,收:低值易耗品(表外科目)
对于未提取完折旧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红字)
借:营业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蓝字,未计提折旧差额)
贷:累计折旧 (红字,已计提折旧部分)
同时,收:低值易耗品(表外科目)
八、其他有关事宜。
(一)今年农村信用社管理费的计提比例仍按国税函[1999]811号和
941号文的规定执行,即提取管理费的比例按信用社总收入的2.5%计提,其中
县市联社2%、地级以上管理部门0.5%,并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
(二)省办定于2001年1月15日对决算报表进行集中汇审,并将考核评比。
请各地财务人员与微机人员密切配合,以确保上报质量。另将决算报表中的“复核”
改为“审计”。
(三)今年四季度财务收支项目电报上报时间为2001年1月4日上午
8:00-11:00,上报方式和要求不变。2001年财务收支项目电报按照鄂信
合管[2000]33号文规定执行。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0年度农村信用社会计决算工作意
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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