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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定武汉凌云水泥有限公司等39个企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通知
鄂经贸资源[2002]587号
颁布时间:2002-12-19
2002年12月19日 鄂经贸资源[2002]587号 各市、州和直管市经贸委、国税局、地税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认定管理办法》(鄂经贸资字 [1998]577号),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认定委员会对各市州初审上 报的企业(项目)进行了审核,武汉凌云水泥有限公司等39个企业(项目)被认定 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 被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要严格按照申报、认定的工艺和标准组织生 产,努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扩大废弃资源用量。各级经贸委、税务部门对已认 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要加强管理和监督,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项优惠政 策,帮助解决资源综合利用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省认定委员 会将对已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进行检查,推广先进经验;对达不到规定 标准或弄虚作假的,按认定管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名单 1.武汉凌云水泥有限公司 21.秭归县楚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武汉市江夏区吉港水泥有限公司 22.宜都市宜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武汉市国营三店砖厂 23.谷城县旭剑耐火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4.武汉青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4.襄樊宝利鑫工业废料加工有限公司 5.武钢实业金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25.宜城市雷河振兴砖瓦厂 6.武汉市柏泉三砖厂 26.宜城市小河镇朱市砖瓦厂 7.黄冈市永达水处理设备厂 27.宜城市千国固强制砖厂 8.阳新华中尾砂联营选矿厂 28.保康荆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9.黄石市有色金岳水泥厂 29.宜城市雷涛纸业有限公司 10.黄石市花明砖瓦厂 30.襄樊清河宏兴建材厂 11.黄石市耐火材料厂 31.湖北丽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2.黄石市耐火材料厂镁砖分厂 32.襄阳福忠轻型建材有限责任公 13.沙洋新生水泥厂七宝山分厂 司 14.京山县京申林特木业有限责任公 33.宜城市雷河辛常砖瓦厂 司 34.荆州澳柏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15.秭归县四宝纸业有限公司 35.随州市水泥厂 16.枝江开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6.随州市长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17.宜昌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7.潜江葛洲坝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8.远安县聚才水泥厂 38.潜江广华砖瓦厂 19.宜都市丰源水泥有限公司 39.沙洋刘家巷监狱砖瓦厂 20.宜昌市高峡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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