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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关于防止借我室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函
苏政研函[2005]1号
颁布时间:2005-01-05
2005年1月5日 苏政研函[2005]1号 各市、县(区、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全国报刊治理整顿要求,原由省政府研究室主办的《江苏经济》已于 2003年底停刊。据一些单位反映,近期有不明身份者借省政府研究室名义,在社 会上从事报刊发行等经营性活动。为此函告如下: 一、自2004年1月起,借我室名义从事与《江苏经济》相关的征订发行、广 告宣传、理事会组织等经营性活动,均为假冒行为。 二、我室内部资料均为免费赠阅,没有主办、主管任何需要征订的公开或内部刊 物。 三、任何单位、个人假借我室或室领导名义,进行摊派刊物、征集广告、组织会 议以及其他经营性活动,均请予以坚决抵制,并将情况反馈给我们。 特此函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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