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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复议法》和吉林省行政执法五部规章的通知
吉工商法字[1999]第61号
颁布时间:1999-05-08
1999年5月8日 吉工商法字[1999]第61号 各市(州)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九届九次会议通过,199 9年10月1日起施行。《吉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吉林省行政处罚监督办 法》、《吉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吉林省实施行政处罚若干规定》、《吉 林省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等五部规章(以下简称《五部规章》)经省政府第 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已发布实施。现就有关学习贯彻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一法五规章的重要意义。《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实施,标 志着我国独立的行政复议制度正式诞生,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一个重大步骤,是民 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行政复议是我国法律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向公民提 供法律救济的基本渠道之一。它通过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和对行政活动的审查,纠正 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行政机关的侵犯, 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省政府发布的《五部规章》,对于全面规范执法 行为,促进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正确实施,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 二、大力开展《行政复议法》和《五部规章》的学习、宣传活动。各级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法》和《五部规章》的学习贯彻,各级领导干部带头 学习,做出表率,并有计划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好《行政复议法》和《五部规章》。 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领导讲话、办知识讲座和组织知识竞赛等 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行政复议法》和《五部规章》,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推动依法治局依法行政全面开展。 三、明确分工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行政复议法》和《五部规章》的发布, 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省局将 对骨干进行全面培训。各级局要针对学习和执行《行政复议法》和《五部规章》中存 在的思想和实际问题对系统执法人员实施全员培训。通过培训使各级局的领导干部和 行政执法人员真正掌握《行政复议法》和《五部规章》的基本内容和执法程序。培训 面力争达到98%以上。培训结束要进行考核,对于未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 一律不得上岗执法。 四、学习贯彻《行政复议法》和《五部规章》要抓好有关落实工作。各市(州) 县(市)区局要尽快组建起复议委员会,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制机构,充实优化工作人 员,完善调整复议工作制度,做好复议法实施的一切准备工作。要按照《五部规章》 的具体要求,尽快制订与之相适应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处罚监督办法;行政执法 证件管理办法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以进一步促进和规范行政执法。 五、加强对《行政复议法》和《五部规章》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学习贯彻 《行政复议法》和《五部规章》要坚决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各级局法制机构要切 实履行监督的职责,保证学习贯彻《行政复议法》和《五部规章》切实收到实效。省 局将在适当时机对学习贯彻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把学习贯彻情况列为“三五”普法 验收的一个重要内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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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填报行政处罚复议、诉讼、赔偿及听证案件情况统计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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