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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津价工 [ 2000 ] 517号
颁布时间:2000-09-19
2000年9月19日 津价工 [ 2000 ] 517号 各区、县物价局,中石化天津石油公司、大港石油集团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决定提高成品油价格。根据 《国家计委关于九月份调 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计电[2000]68号)文件规定,现将调整我市成品油价格的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规定,我市成品油(标准品)零售中准价格:90号无铅汽油每吨由 3945元调整为4125元;0 号柴油每吨由3225元调整为3525元。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决定, 在我市销售的汽油零售价格不浮动,柴油在国家规定的零售中准价格基础上上浮5% 。 我市成品油(标准品)调整后的零售价格每吨为:90号无铅汽油4125元;0号柴油3700元。 按照国家计委有关规定,供社会渔业船用柴油暂不上浮,零售价格每吨为 3525 元(具体价格见附表)。 二、我市成品油批发企业及零售加油站,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作价办法 和零售价格,不得擅自突破或变相加价。 三、请中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和大港石油集团公司,将调整后的汽油、柴油零售 价格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根据市场需求积极组织安排成品油资源,确保我 市成品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四、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成品油价格的监督 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要依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上述规定自 2000年9月20日起执行,我市成品油价格管理的其它规定,仍按《关 于调整我市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津价工 [2000]286 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表: 天津市成品油零售价格表 品 种 中准价格 (元/吨) 执 行 价 格 元/吨 元/升 90号无铅汽油 4125 4125 3.04 93号无铅汽油 4373 4373 3.28 95号无铅汽油 4496 4496 3.37 97号无铅汽油 4620 4620 3.46 0号柴油 3525 3700 3.20 +5号柴油 3455 3626 3.13 +10号柴油 3384 3552 3.07 -10号柴油 3737 3922 3.39 -15号柴油 3807 3996 3.45 -20号柴油 3913 4107 3.55 -35号柴油 3983 4181 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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