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价管字[2006]57号颁布时间:2006-06-29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物价局,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相关发电企业:
为疏导电价矛盾,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228号),对我省电价水平做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调整上网电价
(一)为解决煤价上涨以及铁路运价调整对电价的影响,适当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后各电厂具体电价见附件1。
(二)对2006年底以前投运烟气脱硫设施尚未在上网电价中考虑脱硫成本的统调燃煤机组,经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经省物价局确认后,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分钱。有关发电企业执行脱硫电价后,要切实运行脱硫设施,如环保部门在线检测结果显示电厂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行,省物价局将取消其脱硫电价。
(三)取消河北南网统调燃煤机组超发电价,发电企业销售的所有上网电量均执行政府规定的上网电价。
(四)河北省小水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分,即由0.31元调整为0.33元。石家庄水电总厂抽水蓄能机组抽水电量电价按每千瓦时0.18元与电网公司结算。
(五)提高新投产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省级电网统一调度范围内新投产未安装脱硫设备的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含税,下同)调整为:北网0.3354元、南网0.335元;安装脱硫设备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含循环流化床机组),经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经省物价局确认后,每千瓦时加价1.5分。
二、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为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要求,决定适当提高电价,筹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提取标准每千瓦时为0.4分,其中的0.05分用于解决地方小水库、水电站移民后期扶持问题。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提取范围为省级电网在省内扣除农业生产用电(含农排用电)外的全部销售电量。电能损耗电量不征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征收中央直属水库库区建设基金的补充通知》(冀价工函字[2003]2号)执行。
上述加价标准执行后,省物价局《关于征收中央直属水库库区建设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工字[2003]29号)停止执行。
三、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的要求,向除农业生产(含贫困县农排)用电外的全部销售电量、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和向发电厂直接购电的大用户收取每千瓦时0.1分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计入电网企业销售电价,由省级电网公司收取,单独记账、专款专用。具体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另行下达。
四、将商业、非居民照明、非普工业用电三类电价合并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电价,并实行城乡各类用电同价。同价后,省级电网公司对各趸售县电力公司的趸售电价另文下达。
合并后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电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尖峰电价、功率因数调整执行范围仍按原规定执行。
五、为解决以上电价调整对销售电价的影响,适当提高销售电价水平。各类用户的具体电价见附件2、附件3。
六、城乡中小学校教学用电价格统一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七、农村电价中的居民生活、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电价均按照电网销售电价表执行;农业生产、贫困县农排到户电价,南、北网分别提高2.9分和1.32分。武安市电价、饶阳县农村电价按全省统一电价规定执行。
八、以上电价调整自2006年6月30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附件1-⑴、河北省南部电网电厂上网电价表(略)
1-⑵、河北省北部电网电厂上网电价表(略)
2-⑴、河北省南部电网销售电价表(略)
2-⑵、河北省南部电网趸售电价表(略)
2-⑶、河北省南部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略)
3-⑴、河北省北部电网销售电价表(略)
3-⑵、河北省北部电网趸售电价表(略)
3-⑶、河北省北部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