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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新地税函[2005]44号颁布时间:2005-02-02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 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征税的政策和计算办法做出了重大调整,现提出以下两点要求,请各地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对个人2005年1月1日后取得的一次性奖金,要区别其性质,严格按不同的政策规定和计算办法征收个人所得税,提高政策执行的准确性。 
  二、针对全年一次性奖金计征个人所得税办法的调整,各地要开展对完成全年个人所得税收入计划影响程度的测算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征管,挖潜堵漏,确保全年收入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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