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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外国居民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待遇申请表》的通知
新国税外字[1995]017号
颁布时间:1995-04-10
1995年4月10日 新国税外字[1995]017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外国居民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待遇申请表>的 通知》[国税函发[1995]089号]和修改后的《外国居民享受避免双重征税 协定待遇申请表》式样转发各地。请各地根据需要自行印制,按照文件规定时间,开 始使用。并将使用情况及时上报区局涉外税收管理处。 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外国居民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待遇申请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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