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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加强金融、保险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
新国税所字[1995]021号
颁布时间:1995-03-16
1995年3月16日 新国税所字[1995]021号 现将财政部财商字[1995]23号《关于加强金融、保险企业财务管理若干 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加强城乡信用社以及其它非银行金融企业的财 务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 施办法》及《补充规定》以及有关税收政策,以确保所得税税基不受侵蚀。 附件:
财政部关于加强金融、保险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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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外国居民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待遇申请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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