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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1995年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的问题
新国税法字[1995]020号
颁布时间:1995-12-25
1995年12月25日 新国税法字[1995]020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5年月10月在上海市联合召开了1995年 度全国国税系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简称“增值税调查”下同)会 议。会议总结了1994年度增值税调查工作,研究布置了1995年度增值税调查 工作,现将做好1995年度增值税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企业代码的修订 1995年度全国增值税调查范围原则上与1994年度的调查范围相同,即包 括: (1)全部预算内国有工业企业、部分预算内国有商品流通企业; (2)部分预算外国有企业; (3)部分城填集体企业; (4)部分乡镇集体企业; (5)全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6)部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7)部分有限责任公司; (8)北京、天津、大连、上海、江苏、厦门、青岛、广东、深圳等10个地区 的外商投资企业; (9)其他企业。 按上述调查范围,1995年度增值税调查的企业代码可按“关于编制1995 年度全国税收资料调查企业代码安排及代码编制规定”(见附件二)的要求对199 4年度的企业代码进行修订而成。修订的内容包括1995年度发生行政区划、财务 隶属关系、企业名称、所有制形式、所属行业、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变化,以及企业合 并、分设或关停等变更事项。修订而成的企业代码库请于1996年3月15日前报 财政部税政司流转税处备案。联系人为谭崇钧、高晟同志,联系电话为(010)8 551601或(010)8552601。向财政部报送企业代码软盘的方式,可 以采用邮寄,用FAX卡或MODEL通迅传输以及专人报送等方式。 二、调查内容 1995年度企业的分户税收和部分财务指标的情况,以及上述企业分户分产品 的流转税税收情况。 三、调查数据的填报 各地区在组织企业填报调查表时,应按“1995年度全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 收资料调查01和02表填表说明”(见附件一)和“1995年度全国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税收资料调查产品代码表”(见附件二)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填报。填报数据如 有特殊情况的.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说明。参加汇审会时一并上报。 中央各有关部(局、公司)所属企业调查表的填报、录入、审核工作由中央各有 关部(局、公司)负责,中央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中央企业调查表有关税收指标 的真实性审核把关,确认后加益公章,退还中央企业报其主管部(局、公司)。 四、各地区请于1996年4月上旬之前完成调查表数据的录入、审核和修改工 作,做好参加1996年4月中旬举行的汇审工作会议的准备。汇审工作曲具体安排 将另行通知。 五、为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我们对各地1994年度增值税调查工作的组织 领导、企业代码编制、数据质量、资料应用和工作总结等方面进行了考核、评比。共 评出增值税调查工件先进单位24个,在上海会议上我们对这24个先进单位进行了 表影: 1994年度全国增值税调查工作先进单位是:(1)内税系统21个:北京、 河北、山西、大连、长春、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 深圳、广西、重庆、云南、陕西、西安、甘肃、新疆国家税务局;(2)外税系统3 名:北京、上海、青岛国家税务局。 六、增值积调查工作是直接为研究财税改革方案、制定财税政策、加强财税管理 服务的,搞好这项工作是做好财税工作的需要。是国家宏观经济决策科学化的要求。 由于这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请各地区务必按照上述规定及布置会提出的 要求,抓紧安排和布置好1995年度增值税调查工作。 继续努力把这项工作搞好。各地区在1995年度的增值税调查工作结束后要对 调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996年7月底以前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上报书 面总结材料各-份。 附件一:1995年度全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收资料调查 01和02表填表说明 附件二:关于编制1995年度全国税收资料调查企业代码的工作安排及代码编制规 定分析得当。 (二)数据准确 1.代码表中企业的实际情况相符。 2.产品代码必须与产品名称相适应,并符合产品目录代码表的要求。 3.调查数据必须真实、正确,有逻辑关系式的指标必须满足关系式要求,没有 逻辑关系式的指标必须与相应企业会计报表中有关指标-致。相关数据之间逻辑关系必 须正确。 4.填报指标必须是整数、除另有规定外,不能有小数,金额单位必须符合报表 填报要求。 5.无论是文字、数字要求填写字迹清晰、整洁。 (三)按时报送 企业代码和调查表的报送时间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二、考核评比标准 (一)企业代码修订工作10分 1.代码表中企业户数与规定调查户数不一致的,多于规定户数的不扣分,少于 规定户数的,少一户扣1分。 2.代码表中企业名称、企业财务隶属关系、所有制形式,大、小行业、税务登 记证件号码.错一处扣1分。 3.代码表报送时间超过规定时间时,每迟报一天扣1分。以上(-)条各项扣分 合计超过10分时,取消评比资格。 (二)布置工作情况10分 要求领导重视、安排具体、普查人员工作认真。 (三)调查资料完整10分 企业表与产品表不能对应、出现漏表。漏1户扣1分,直到扣完。 (四)调查报告20分 要求普查工作结束时,各地要写出普查工作总结报告,一般不得少于两千字,视 报告质量打分。 (五)数据资料准确50分 1.填报产品代码出现错误按2个指标扣分。 2.填报数据出现小数点按1个指标扣分。 3.金额单位填报错误按1个指标扣分。 4.表个指标错-处按1个指标扣分。 5.指标差错数的统计口径是;按指标差错数人调查表总指标数的比例计算, 总指标数=企业户致×调查项目数 差错率=(差错数/总指标数)×100% 差错率超过百分之二扣1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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