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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代理手续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渝国税发[2003]188号
颁布时间:2003-09-27
2003年9月27日 渝国税发[2003]18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代理手续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2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代理手续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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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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