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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代理手续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渝国税发[2003]188号颁布时间:2003-09-27

     2003年9月27日 渝国税发[2003]18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代理手续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2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代理手续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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