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庆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的通知

渝国税发[2004]88号颁布时间:2004-04-12

     2004年4月12日 渝国税发[2004]8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8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市局的贯彻实施意见将在近期另文下发。 附件: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 (3)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