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四川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生猪收购环节征收屠宰税问题的通知

成地税函发[1997]70号颁布时间:1997-06-02

     1997年6月2日 成地税函发[1997]70号   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生猪收购环节征收屠宰税问题的通知》(川地税函 发[1997]112号文)转发给你们。望各地接通知后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宣 传解释工作,将贯彻落实情况于7月15日前上报市局。 附件: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生猪收购环节征收屠宰税问题的通知 (2)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