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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成地税函发[1997]39号
颁布时间:1997-04-10
1997年4月10日 成地税函发[1997]39号 按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川地税函发[1997]081号),并经请示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明确“通知”中 的“代扣代缴单位”是指由地税机关委托代征的单位,现一并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 行。 附件: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运输企业向承包人收取承包费征收营业税的批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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