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06-06-15
【中华财税信息网2006/6/15信息】 一、企业年金的特征及准则适用范围
1.企业年金基金的概念。企业年金即由企业提供的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用于支付企业退休职工养老待遇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2.企业年金的特征。
(1)参与人的基本条件明确。只有依法履行了基本养老保险义务、具有健全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企业,才可以建立企业年金计划。
(2)企业年金资金渠道清晰。即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基于工资总额和个人工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协议向企业年金计划缴费;在合格的企业年金计划中用人单位缴费应当享有免税待遇,职工享有免税或延税的待遇。
(3)企业年金基金运作程序规范。其经办机构包括企业年金理事会、账户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等;经办机构依法或依据合同对账户资产的投资风险承担责任。
(4)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完善。政府作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管理办法的制定者,不直接管理企业年金计划,只是通过法律和政策来推行企业年金制度,并对其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以确保缴费人和受益人的利益。
(5)受益人的保障机制健全。企业年金计划为每一位受益人建立了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以实行长期积累和市场化运营,账户资产归受益人(包括既定受益权)所有,投资风险也由受益人承担。受益人退休时养老金的支付,可采用一次性支付或购买年金的办法,按照《企业年金计划章程》规定或由受益人选择。
从企业年金的上述特征中可以看出,我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包含了受托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等会计信息。企业年金基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受托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等应当将企业年金基金与其自有资产和其他资产严格区分,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
3.本准则规范的内容及适用的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仅规范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的会计处理和列报,不规范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证券投资基金的会计处理及财务列报,不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会计处理和财务列报。
补充养老保险是介于基本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保险之间的,是企业在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为职工建立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补充养老保险在我国主要有两种形式:①契约型,即企业从保险公司购买团体年金产品;②信托型,即通过企业和(或)职工个人注资成立基金,并独立于企业运行(通常称为企业年金基金)。
二、会计处理
1.投资的范围及计量。
(1)投资的范围。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买入返售证券、其他投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各类投资占投资总额的比例。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贯彻谨慎和分散风险原则。投资是企业年金基金最主要的资产,按照《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可以进行的投资主要有股票、债券、基金、买入返售证券和其他投资。
(2)投资的计量。设立“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科目用于核算公允价值的变动。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在初始和后续计量时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日进行投资时,以交易日支付的成交价款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对投资进行估值时,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调整原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收入。估值日的公允价值按以下方法确定:若投资存在活跃市场,则以市场报价作为公允价值;若投资不存在活跃市场,则采用估值技术确认公允价值。
2.资产、负债的范围。
(1)资产项目。货币资金是指企业的货币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
应收款项具体包括:①应收年金缴费。它是指根据年金计划,托管人应向企业及员工收取的年金基金。②应收股利。它是指根据被投资股票的股利分配政策,应该收取的股利。③应收利息。它包括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定期存款利息、国债利息以及公司债券利息。④应收基金红利。它是指根据企业年金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基金的分红方案,应该享有的基金分红。⑤其他应收款。
(2)负债项目。应付款项包括:①应付年金待遇。②应付受托人管理费。③应付托管人管理费。④应付投资管理人管理费。
3.收入、费用的会计处理。
(1)收入的确认及计量。①股票差价收入、债券差价收入和基金差价收入:应当在交易日按照卖出投资所取得的成交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入账;同时按照所取得的成交价款增加货币资金,并冲减相关投资的账面价值;发生的交易成本直接计入当期费用。②存款利息收入:应按期计提,按照本金和适用的利率计算的金额入账,同时增加应收利息。③债券利息收入:应按期计提,按照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入账,同时增加应收利息。④股利收入:应在除息日按照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入账,同时增加应收股利。⑤基金红利收入:应在证券投资基金公告的登记日按照其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入账,同时增加应收基金红利。投资管理人交纳的风险准备金补亏,应在实际收到或确认为其他应收款时计入其他收入。
(2)费用的确认及计量。企业年金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交易成本、受托人管理费、托管人管理费、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卖出回购证券支出和其他费用。费用应当在会计期末转入净资产。受托人管理费、托管人管理费和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应当根据相关合同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计提,按照实际计提的金额入账。
4.净资产的会计处理。企业年金基金的净资产,是指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净资产应当分别按企业和职工个人设置账户,根据企业年金计划按期将年金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各账户。除了当期收入、费用会在期末转入净资产,还有以下几项直接增减净资产:①收取年金缴费。按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和职工收取的年金缴费,应当在增加货币资金或应收年金的同时,增加净资产。②个人账户转入。因职工调入企业而发生的个人账户转入,应当按照核定的个人账户金额,在增加货币资金的同时,增加净资产。③支付年金待遇。向受益人支付的年金待遇,应当在减少货币资金或增加应付年金待遇的同时,减少净资产。④个人账户转出。因职工调离企业而发生的个人账户转出,应当按照核定的个人账户金额,在减少货币资金的同时,减少净资产。
三、报表列报
1.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应当反映企业年金基金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应按照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分类列报。资产类一般应列报以下项目:货币资金、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买人返售证券、其他应收款、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其他投资、其他资产。负债类一般应列报以下项目:应付年金待遇、应付受益人待遇、应付受托人管理费、应付托管人管理费、应付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应交税金、卖出回购证券、应付利息、应付佣金、其他应付款。净资产类只有一个项目,即企业年金基金。
2.净资产变动表。净资产变动表应当反映企业年金基金在一定会计期间净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净资产变动表一般应单独列报以下项目:①期初净资产;②本期净资产增加数;③本期净资产减少数;④期末净资产。当期净资产增加数一般应包括以下项目:①本期收入;②收取企业缴费;③收取职工个人缴费;④个人账户转入。本期净资产减少数一般应包括以下项目:①本期费用;②支付受益人待遇;③个人账户转出。
3.附注。附注主要披露以下内容:①企业年金计划的主要内容及重大变化;②投资种类、金额及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③各类投资占投资总额的比例;④可能使投资价值受到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