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难点解析:企业所得税难点解析--视同销售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录入时间:2004-11-03
【中华财税网北京11/03/2004信息】 七、视同销售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一)例:某大型国有工业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各种机床。其
流转税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所得税每季按实际经营情况预交,税率为33%。金
瑞君安税务师事务所于2000年4月8日受企业委托对该企业第1季度所得税及流
转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查。企业账面反映1季度实现利润总额400000元,经进一
步审查有关账册资料,发现如下几笔涉税经济业务:
(1)1月10日,外购副食品发给职工过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
100000元,税金130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其他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0
贷:银行存款 113000
(2)2月8日,辅助生产车间为本企业一专项工程(尚未完工)特制1台专用
机床,经核实其实际生产成本为800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80000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80000
注册税务师抽查2月份账证资料,经计算,2月份生产成本中所耗外购材料等扣
除项目金额占整个生产成本比例为75%,采购材料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
(3)2月21日,企业从市煤炭一公司外购原煤200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注明价款20000元,税金2600元,本企业车队拉回,途中超载被交警罚
款500元。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0.1吨,系合理损耗。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煤炭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00
管理费用--其他 50
贷:银行存款 23100
(4)3月4日,销售车间生产产品所剩下角料--铁屑13吨,(成本价经核实
为10000元,已全部记入当月生产成本中)取得某废旧物资回收站开具的专用收
购凭证上注明价款117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应付福利费 11700
(5)3月20日,库存材料盘点,发现材料库盘亏钢板10吨,账面价值
43400元,根据盘点表,企业直接作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43400
贷:原材料--钢板 43400
注册税务师进一步审核,发现造成钢板库存盘亏的原因系保管员粗心未按领料单
数量,多发料所致,企业仍以领料单上原注明数量、金额入有关生产成本账,未反映
这10吨钢板金额。
(6)3月31日,301#凭证反映3月份企业职工食堂耗用煤炭15吨,企
业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收款--食堂 1500
贷:原材料--煤炭 1500
经核实,煤炭全部从市煤炭一公司外购,1季度企业累计耗用煤炭60吨,金额
6000元且账务处理均相同。
有关资料及情况说明:
①企业采用“账结法”核算利润,3月底“本年利润”账户贷方余额累计数为
420000元。
②1~3月份“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有关资料表明:各月销项税额均
大于进项税额,且各月末“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
③注册税务师审核后将1季度成本调整数额在季末在产品、产成品和该季销售产
品工厂成本之间按1:3:6的比例进行分配。
④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
(二)要求:
1.根据所给资料顺序扼要指出纳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作出调整分录;
2.正确计算企业第1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和应补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并作出账务处理。
(三)解答:
1.存在问题及调账:
(1)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应计入“应付福利费”,应调增利润
100000元,同时转出进项税13000元。调账分录为:
借:应付福利费 113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000(红字)
贷:本年利润 100000
(2)自产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补缴增值税,同时调整“在建工
程”科目。
销项税额=80000×(1+10%)×17%
=14960(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000×(1+10%)-80000-
14960×(7%+3%)
=6504(元)
调整账务:
借:在建工程 16456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960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047.2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448.8
(3)罚款支出错用会计科目,不作调账处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元。
(4)销售下脚料收入挂“应付福利费”,漏计收入11700÷(1+17%)
=10000元,漏计销项额1700元,同时少转销售成本10000元。按比例
摊销法分摊期末在产品1000元、产成品3000元、销售成本6000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00-10000+6000
=6000(元)
调整账务:
借:应付福利费 117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生产成本 1000
产成品 3000
本年利润 6000
(5)由于企业内部管理混乱,造成虚亏,账务处理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应重
新调增原材料金额,并调增本年利润43400元。调账分录为:
借:原材料--钢板 43400
贷:本年利润 43400
(6)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未作进项税额转出,且错用会计科目。应转出进项
税额780元(6000×13%),同时调整应付福利费6780元。调整分录为:
借:应付福利费 6780
贷:其他应收款--食堂 6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780
2.计算税额
(1)应补增值税=13000+14966+1700+780
=30440(元)
(2)应补城市维护建设税=30440×7%
=2130.80(元)
(3)应补教育费附加=30440×3%
=913.20(元)
(4)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000+6504+500+6000
+43400-(2130.80+913.20-1496)=154856(元)
应纳税所得额=400000+154856=554856(元)
1季度应预缴企业所得税=554856×33%=183102.48(元)
调整账务:
借:本年利润 1548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083.6
(2130.80-1047.2)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464.40
(913.20-448.80)
应计入“在建工程”的所得税为:6504×33%=2146.32(元)
应计入损益的所得税为:183102.48-2146.32=
180956.16(元)
借:在建工程 2146.32
所得税 180956.16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83102.48
解题指导:解答此类综合性题目,应针对企业的账务处理对照税收政策逐项分析
其影响纳税的金额,同时能正确作出调账处理。本题应特别注意上述问题(2)中应
补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应计入在建工程项目。但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应将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剔除。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