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山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山东省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市级、区(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的通知

青地税发〔2015〕31号颁布时间:2015-04-15

市地税局各单位,各部门:
  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4〕162号)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的工作部署,经审核确认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市级、区(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不含行政审批)共7类42项。其中行政处罚7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16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监督3项,其他权力6项。现予以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另行公布。
  附件: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市级、区(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总表及分表

下载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