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山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6号颁布时间:2013-11-21
根据税收工作发展需要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相关规定,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对截至2013年6月30日前,由省局机关制定发布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在本辖区内对征纳双方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全部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3年10月30日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第12 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全文失效或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11月14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下载
上一篇:山东省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山东省济南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