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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国税函[2006]2号颁布时间:2006-01-04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4]1388号文件规定,中国网通集团公司所属的我省全资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2004年度集中到北京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名单见附件。请各地做好监管工作。
附件:关于报备分支机构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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