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使用计算机系统开具单联式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苏地税函[2007]319号颁布时间:2007-12-18
镇江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关于申请使用计算机系统开具单联电脑发票的函》。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降低纳税人成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计算机开具单联式发票有关问题的批复》以及财政部《电信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试行计算机系统开具单联式发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地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使用计算机系统开具单联式发票自2008年起在镇江市试行。
二、开票软件
我省税控装置推广应用前,相关的单联式发票开票程序由中国
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自行开发,报省地方税务局(征管处)审核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我省税控装置推广应用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对发票开票程序进行税控改造。
三、信息处理
试点单位应确保相关发票开具明细信息安全存储5年以上,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具体的信息保存和报送等管理办法暂由镇江市地方税务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