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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税发[2007]35号颁布时间:2007-03-19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税发[2007]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实施税收保全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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