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沪财税〔2014〕80号颁布时间:2014-11-20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上海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一篇: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上市公司国有股股权无偿划转免征证券交易印花税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