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税所〔2014〕5号颁布时间:2014-05-08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自贸区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0〕57号)和《关于修改〈上海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沪国税所〔2011〕4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新泰高新技术研究与发展基金会等70家单位获得上海市2014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附件:上海市2014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