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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国税流[2008]15号颁布时间:2008-02-21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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