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0-11-02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业务报表的填报,确保各项业务报表数据准确、内容真实和报送及时,省局编写了《社会保险费业务报表填表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各地要严格按照本说明规定的统计口径、填报要求及报送时间,做好各项业务报表的填报工作。
附件:社会保险费业务报表式样7张
二O一O年十一月二日
(对下只发电子文件)
社会保险费业务报表填表说明
一、缴费单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分类管理分析统计表
(一)用途:本表用于统计分析上年度各类缴费单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失业保险费费源结构的变化情况
(二)数据所属期:上年度
(三)数量单位:万元、人、户
(四)报送时间:各市局报表于每年6月30日前上报省局,市以下单位报表的上报时间由各市自定
(五)表样:见附表一、二
(六)填写要求:
1.“上年末户数情况”中的“户数”填写上年12月底已办理缴费登记的相关类别缴费单位户数。
2.“上年末缴费人数情况”中的“上年末缴费人数”填写上年12月底相关类别缴费单位的缴费人数。
3.“上年度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及直接核定应缴费额情况”中的“审核核定总额”填写上年度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核定的相关类别缴费单位应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失业保险费总额(包括已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而未到地税机关申报缴纳的部分)。
4.“上年度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及直接核定费款入库情况”中的“实际入库总额”填写上年度相关类别缴费单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失业保险费入库总额(本单位计统部门统计的入库数据)。
5.“上年度审核及直接核定费款欠缴情况”中的“年末新欠余额”填写上年度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核定的相关类别缴费单位应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失业保险费总额中未入库部分的年末余额,具体计算公式为:审核核定总额-实际入库总额+清理陈欠数额。
6.“上年度清理陈欠情况”
(1)“年初欠费余额”填写上年年初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失业保险费欠费余额;
(2)“当年清理陈欠数额”填写上年度清理入库的陈欠数额;
(3)“年末陈欠余额”填写本表中“年初欠费余额”与“当年清理陈欠数额”的差额。
7.“截至上年末累计欠费情况”中的“年末欠费余额”填写本表中“年末新欠余额”与“年末陈欠余额”之和。
8.本表中涉及到的“总额”均为四类缴费单位相关数据的总和。
9.本表中涉及到的“同比增减数量、同比增减比例、同期增减比例”等同比、同期数据,填写报告年度数据与前一年度同口径数据的比较数值。
10.本表中所称“缴费单位”为私营以上企业及其他各类缴费单位,不包括独立缴费个人。
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重点费源分析统计表
(一)用途:本表用于统计分析年初至报告季度末缴费单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失业保险费重点费源结构累计变化情况
(二)数据所属期:年初至报告季度末
(三)数量单位:万元、人
(四)报送时间:各市局报表于每季度终了20日内上报省局,市以下单位报表的上报时间由各市自定
(五)表样:见附表三、四
(六)填写要求:
1.“所属区域”填写缴费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名称。
2.“缴费人数、工资总额、缴费基数情况”
(1)“报告期末在职职工人数”填写缴费单位报告期末的在职职工总人数(含未参保职工人数);
(2)“报告期末实际缴费人数”填写社保经办机构缴费申报表中反映的单位职工缴费人数;
(3)“上年度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填写缴费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含未参保职工人数)工资总额;
(4)“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及直接核定的单位缴纳部分缴费基数”填写社保经办机构上年度审核核定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缴费基数总和;
(5)“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与缴费基数差额”填写缴费单位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工资总额与缴费基数的差额,具体计算方法:(上年度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及直接核定的单位缴纳部分缴费基数)÷12×年初至报表期末的实有月数。
3.“社保经办机构当年审核及直接核定的应缴及实缴费额情况”
(1)“应缴费额”填写年初至报告期末社保经办机构对缴费单位审核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失业保险费累计数额;
(2)“实缴费额”填写年初至报告期末缴费单位累计实际入库当期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失业保险费数额;
(3)“本期累计形成新欠”填写年初至报告期末社保经办机构对缴费单位审核核定的应缴总额中未缴部分的数额。
4.“累计欠缴费额情况”
(1)“年初欠费”填写缴费单位上年末累计欠费余额;
(2)“累计清理陈欠”填写缴费单位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入库陈欠数额;
(3)“陈欠余额”填写本表中缴费单位“年初欠费”与“累计清理陈欠”两项数据的差额;
(4)“累计欠费余额”填写本表中缴费单位“本期累计形成新欠”与“陈欠余额”之和。
5.本表中所涉及的“同比增减比例”,填写报告数据与前一年度同期数据的比较数值。
三、年 月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申报审核及欠费情况统计表
(一)用途:本表用于统计当月及累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失业保险费的申报审核及欠费情况
(二)数据所属期:当月及年初至报告期末
(三)数量单位:万元
(四)报送时间:各市局报表于次月5日前上报省局,市以下单位报表的上报时间由各市自定
(五)表样:见附表五、六
(六)填写要求:
1.“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费额”填写社保经办机构当月审核额和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审核额;“其中直接核定”填写未主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而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核定的全部缴费单位及独立缴费人当月及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应缴数额。
2.“到税务机关申报费额”填写缴费单位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当月及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应缴数额。
3.“欠费额”
(1)“陈欠余额”填写上期报表中“陈欠余额”与本期报表中“陈欠本期清理”的差额;“陈欠本期清理”填写本月入库陈欠数额;“陈欠累计清理”填写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入库陈欠数额;
(2)“新欠余额”填写年初至报告期末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数额中未入库部分的数额,具体计算公式为:审核核定总额-实际入库总额+清理陈欠数额;“新欠本期形成”填写本月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核定的应缴费款总额中未入库部分的数额;“新欠本期清理”填写年初至上月形成的欠费中本月入库部分的数额;“新欠累计清理”填写年初至上月因未在相应月份入库而形成的欠费中在本月末以前已入库的累计数额;
(3)“两项合计”填写“陈欠”及“新欠”相应项栏目数据之和。
4.本表中所涉及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各项指标均包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独立缴费人。
四、社会保险费缴费户数统计表
(一)用途:本表用于统计分析半年及全年社会保险费缴费户数情况
(二)数据所属期:半年或全年
(三)数量单位:户
(四)报送时间:各市局报表半年报于当年7月20日前上报省局;年报于次年1月20日前上报省局。市以下单位报表的上报时间由各市自定
(五)表样:见附表七
(六)填写要求:
1.基本养老保险费合计
(1)“应缴费户数”填写报告期末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的户数;
(2)“申报户数”填写报告期内正常申报缴费的户数;
(3)“两者差额”填写“应缴费户数”与“申报户数”的差额;“申报率”填写“申报户数”与“应缴费户数”的百分比。
2.本表中所指户数不包含独立缴费人。
五、其他说明
1.本《业务报表填报说明》中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为按统一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计算缴纳的费款,既包括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费款,也包括独立缴费个人缴纳的费款。
2.上述各项业务报表需填写的比例或比重一律使用百分数;填写的所有数据均为整数。
3.上述各项业务报表统一采用本通知所附表样。
4.报表上报期限最后1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1日;报表上报期限内遇有3日以上法定节假日的,顺延期限最长不超过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