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关于结算威海发电厂2000年超发电量电费的通知
营价[2000]21号颁布时间:2000-11-29
2000年11月29日 营价[2000]21号
威海电业局、威海发电厂:
根据省长办公会议精神和省计委鲁计基础[2000]1039号文件规定,现
将结算威海发电厂2000年越发电量电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威海发电厂1、2号机组计划上网电量为1178281千千瓦时;3号机
组计划上网电量为1448772千千瓦时;4号机组计划上网电量为145331
6千千瓦时。实际上网电量分别超过的部分为越发电量.每千千瓦时按200元结算
购电费。
二、在11月底按以上计划上网电量的11/12,清算1-11月份的超发电
量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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