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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关于结算威海发电厂2000年超发电量电费的通知

营价[2000]21号颁布时间:2000-11-29

     2000年11月29日 营价[2000]21号 威海电业局、威海发电厂:   根据省长办公会议精神和省计委鲁计基础[2000]1039号文件规定,现 将结算威海发电厂2000年越发电量电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威海发电厂1、2号机组计划上网电量为1178281千千瓦时;3号机 组计划上网电量为1448772千千瓦时;4号机组计划上网电量为145331 6千千瓦时。实际上网电量分别超过的部分为越发电量.每千千瓦时按200元结算 购电费。   二、在11月底按以上计划上网电量的11/12,清算1-11月份的超发电 量电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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