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关于结算日照发电厂2000年超发电量电费的通知
营价[2000]27号颁布时间:2000-11-29
2000年11月29日 营价[2000]27号
日照电业局、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
根据省长办公会议精神和省计委鲁计基础[2000]l039号文件规定,现
将结算日照发电厂2000年超发电量电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照发电厂1号机组计划上网电量为1816931千千瓦时,2号机组
计划上网电量为1821512千千瓦时。实际上网电量分别超过的部分为超发电量,
每千千瓦时技200元结算购电费。
二、在11月底按以上计划上网电量的11/12,清算1-11月份的超发电
量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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