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废止《山东省饲料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价农函[2000]53号颁布时间:2000-06-15
2000年6月15日 鲁价农函[2000]53号
各市、地物价局:
为加强饲料价格管理,1997年省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饲料价格管理办法〉
的通知》(鲁价农发[1997]329号),对饲料价格实行利润率和差价率控制。这一办法
的实施,对于保持饲料价格和副食品价格的基本稳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
《价格法》正式实施后,这种常年实行利润率和差价率控制的办法与《价格法》第三
十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相违背。因此,经研究决定,自2000年7月1日起,废止《山
东省饲料价格管理办法》。
根据《价格法》的规定,今后当饲料价格显著上涨而影响到肉禽蛋价格稳定,必
要时经省政府同意,可对饲料价格实行临时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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