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43号颁布时间:2018-10-29
为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根据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关检业务全面融合有关工作部署,海关总署进一步简化和优化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并对相关信息化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提交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申请
自
二、关于《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企业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时应当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新上线的注册登记系统对《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格式见附件)有关填报事项进行了精简。
三、关于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发放
自
四、关于信息查询
企业可以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查询本企业在海关的注册登记信息。
本公告自
特此公告。
附件: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