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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入仓清单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5号颁布时间:2018-07-11

  为进一步便利企业办理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入仓海关手续,海关总署决定,对已使用保税核注清单(或核增核扣表)办理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入仓手续的,无需向海关提交《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清单》、《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清单》。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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