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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1〕246号颁布时间:1970-0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省(区、市)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指标(项目代码:Z135050009017,具体见附件),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6“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6“科学技术支出”,统筹用于支持你省(区、市)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各地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2022年预计数分解下达相关工作。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表 

  财  政  部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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