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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将房屋转租如何计算缴纳房产税?

录入时间:2012-12-07

  问:乙方从甲方租赁的房屋,整栋楼的房产税都已经完税了,然后乙方在将部分房间出租给丙方,是否需要针对于部分出租的房间再次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吉地税发[2006]42号))文件规定:关于转租的房屋计算缴纳房产税问题"承租人转租的房屋,按转租人取得的租金收入减去支付租金后的余额计算缴纳房产税。

  提示:当转租租金高于原租金时,例如向某企业租用房屋时,租金为2000元,现您转租给另一企业租金为3500元。则应缴纳的房产税为(3500-2000)×12%=180元;如果转租租金低于原租金,则不需要再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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