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是如何规定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录入时间:2004-06-21
【中华财税网北京06/21/2004信息】 问: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计税依据是什么?
答: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包括用于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占用的国家和集
体所有的耕地(占用前三年内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亦视为耕地)。列入耕地占
用税征收范围的耕地有:1、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土地;2、菜地;3、园地;
4、鱼塘;5、其他农用土地。
耕地占用税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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