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工商税收纳税辅导 > 正文

发电厂房用地是否应纳土地使用税

录入时间:2003-10-09

  【中华财税网湖北10/09/2003信息】 湖北黄冈市供电局变电分局回龙山镇变电 站地处建制镇回龙山镇。问:该站的生产用房是否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1989)国税 地字第013号],对水电站的发电厂房用地(包括坝内,坝外式厂房),生产、办公、生 活用地,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对其他用地给予免税照顾。因此,该站生产用房应照 章缴纳土地使用税。 (i 2003 009 048 13)(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