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贴印花税票未画销将受到处罚
录入时间:2002-09-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6/2002信息】 税务机关到某公司进行税收检查,发现该
公司2001年度记载资金的帐薄已按规定缴纳印花税,但另外8本其他帐薄已贴的印花
税票未画销,遂做出罚款80元的决定。该公司负责人认为,只要按规定贴好印花税票,
有没有画销是一件小事,为何还要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其他帐薄属于应纳税凭证,按件
贴花五元。另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违章处罚问题的通知》(94财税
字065号),已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未画销的,税务机关可以处
以未注销或未画销印花税票金额1倍至3倍的罚款。因此,提醒纳税人,未画销的印花
税票不是一件小事,若不注意将受查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