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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理税顾问: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计算和缴纳举例

录入时间:2002-05-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5/16/2002信息】 一、耕地占用税的计算 [例1]北国工程公司经批准占用耕地13000平方米,其中有10000平方米用于建造 企业的预制构件厂,另有3000平方米用于建造职工医院。当地政府规定的耕地占用税 税额为5元/平方米,则: 建造企业预制构件厂应按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0000×5 =50000元 用于建造职工医院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企业实际应向征收机关缴纳耕地占用税50000元。 二、耕地占用税的缴纳 按照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到财政机关缴 纳耕地占用税。土地管理部门根据纳税收据发放用地批准文件,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 记,划拨用地。 按照规定,耕地占用税实行同级批地、同级征收办法,即由哪级土地管理部门批 地,就由哪级财政机关征税。 [承例1]北国工程公司按规定向财政机关进行耕地占用税的纳税申报,并在规定 的期限内开出支票,缴纳耕地占用税50000元。 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实际缴纳的耕地占用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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