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理税顾问: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计算和缴纳举例
录入时间:2002-05-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5/16/2002信息】 一、耕地占用税的计算
[例1]北国工程公司经批准占用耕地13000平方米,其中有10000平方米用于建造
企业的预制构件厂,另有3000平方米用于建造职工医院。当地政府规定的耕地占用税
税额为5元/平方米,则:
建造企业预制构件厂应按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0000×5
=50000元
用于建造职工医院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企业实际应向征收机关缴纳耕地占用税50000元。
二、耕地占用税的缴纳
按照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到财政机关缴
纳耕地占用税。土地管理部门根据纳税收据发放用地批准文件,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
记,划拨用地。
按照规定,耕地占用税实行同级批地、同级征收办法,即由哪级土地管理部门批
地,就由哪级财政机关征税。
[承例1]北国工程公司按规定向财政机关进行耕地占用税的纳税申报,并在规定
的期限内开出支票,缴纳耕地占用税50000元。
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实际缴纳的耕地占用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