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企业理税顾问: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算举例
录入时间:2002-04-23
【中华财税网北京04/23/2002信息】 [例1]志远运输公司4月12日开出转账
支票一张,从某汽车市场购入卡车一辆,价款175500元(含增值税)。
按照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车辆而支付给
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志远运输公司实际支付的含增值
税的价款为175500元,则计税价格为:
计税价格=175500 / (1+17%)
=150000元
则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50000x10%
=15000元
[例2]某出租汽车公司收到某汽车厂捐赠的小面包车一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
最低计税价格为40 000元。则供销社在缴纳车辆购置税时,其应缴纳的车辆购
置税为:
应纳税额=40000 x10%
=4000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