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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通信企业理税顾问: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举例

录入时间:2002-04-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4/05/2002信息】 [例1]东城邮局1月未有4.5吨载重货车1辆, 1.5吨客货两用汽车6辆,大轿车1辆,中型面包车6辆(其中一辆归邮局自办幼儿园使 用),微型面包车10辆(其中有两辆归幼儿园使用),乘人小轿车4辆。另外,企业有二 轮摩托车10辆,自行车40辆。当地政府规定,载货汽车按净吨位每吨年单位税额为60 元;乘人汽车大轿车每辆250元,中型面包车每辆200元,微型面包车每辆150元,小轿 车每辆150元,二轮摩托车每辆60元,自行车每辆4元。4月份企业又购进中型面包车10 辆、小轿车2辆,并于5月份开始使用。 企业于年初计算应纳税额: 1.载货汽车年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4.5×1×60 =270元 2.客货两用汽车应纳税额: 按规定,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 汽车税额征税。 应纳税额=6×150×1/2+1.5×6×60 =450+540 =990元 3.载人汽车应纳税额: 按规定企业办幼儿园使用的车辆免征车船使用税。 应纳税额=1×250+5×200+8×150+4×150 =250+1000+1200+600 =3050元 4.摩托车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0×60 =600元 5.自行车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40×4 =160元 则全年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270+990+3050+600+160 =5070元 1月、2月、3月、4月每月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5070÷12 =422.5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1月份、2月份、3月、4月份终了时应分别作如下会计分 录: 借:管理费用 422.5 贷:应交税金--应交车船使用税 422.5 企业于4月份新购进的车辆,于5月份开始使用,应从5月份开始计算缴纳车船使 用税。新购进车辆全年应纳车船使用税: 应纳税额=10×200+2×150 =2000+300 =2300元 新购进车辆每月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2300÷12 =191.67元 则4月份企业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422.5+191.67 =614.17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从4月末开始每月末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614.17 贷:应交税金--应交车船使用税 614.17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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