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通信企业理税顾问: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举例
录入时间:2002-04-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4/05/2002信息】 [例1]东城邮局1月未有4.5吨载重货车1辆,
1.5吨客货两用汽车6辆,大轿车1辆,中型面包车6辆(其中一辆归邮局自办幼儿园使
用),微型面包车10辆(其中有两辆归幼儿园使用),乘人小轿车4辆。另外,企业有二
轮摩托车10辆,自行车40辆。当地政府规定,载货汽车按净吨位每吨年单位税额为60
元;乘人汽车大轿车每辆250元,中型面包车每辆200元,微型面包车每辆150元,小轿
车每辆150元,二轮摩托车每辆60元,自行车每辆4元。4月份企业又购进中型面包车10
辆、小轿车2辆,并于5月份开始使用。
企业于年初计算应纳税额:
1.载货汽车年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4.5×1×60
=270元
2.客货两用汽车应纳税额:
按规定,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
汽车税额征税。
应纳税额=6×150×1/2+1.5×6×60
=450+540
=990元
3.载人汽车应纳税额:
按规定企业办幼儿园使用的车辆免征车船使用税。
应纳税额=1×250+5×200+8×150+4×150
=250+1000+1200+600
=3050元
4.摩托车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0×60
=600元
5.自行车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40×4
=160元
则全年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270+990+3050+600+160
=5070元
1月、2月、3月、4月每月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5070÷12
=422.5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1月份、2月份、3月、4月份终了时应分别作如下会计分
录:
借:管理费用 422.5
贷:应交税金--应交车船使用税 422.5
企业于4月份新购进的车辆,于5月份开始使用,应从5月份开始计算缴纳车船使
用税。新购进车辆全年应纳车船使用税:
应纳税额=10×200+2×150
=2000+300
=2300元
新购进车辆每月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2300÷12
=191.67元
则4月份企业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422.5+191.67
=614.17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从4月末开始每月末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614.17
贷:应交税金--应交车船使用税 614.1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