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理税顾问:印花税--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举例
录入时间:2002-03-26
【中华财税网北京03/26/2002信息】 [例1]东方日报社为自收自支、企业化管
理的事业单位,于2000年4月开业,领受房产证、工商营业执照、广告土地使用证各
一件。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20000000元,其他账簿39本。当月与其他单位签订购销
合同两份,购买相关设备,合同金额分别为200000元和500000元。与某单位签订建筑
工程合同一份,合同金额为6200000元。12月末,经批准增加投资,实收资本增加为
30000000元,资本公积增加5000000元。
按规定,领取权利、许可证照,应按件贴花5元。则事业单位对于领取的权利许
可证照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5×3
=15元
按照规定,对于营业账簿中的资金账簿,应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的合计数
计税贴花,税率为万分之五。则资金账簿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20000000×0.5‰
=10000元
按照规定,对于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营业账簿,应按件贴花5元。则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39×5
=195元
按照规定,签订的购销合同,应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贴花,税率为万
分之三,则购销合同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200000+500000)×0.3‰
=210元
按照规定,建筑工程合同应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贴花,税率为万分之
三,则报纸订购合同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6200000×0.3‰
=1860元
3月份企业应当缴纳印花税为:
应纳税额=15+10000+195+210+1860
=12280元
12月,对于资金账簿增加金额,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0000000+5000000)×0.5‰
=7500元
12月份报社对于资金增加金额应当缴纳印花税为7500元。
[承例2]电子研究所6月份共与其他单位签订技术开发合同3份,合同所载金额为
2795000元,其中,研究开发经费2150000元,支付给研究所的报酬为645000元;专利
权转让合同1份,合同规定一次性收取专利权转让费为4000000元;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1份,合同规定,对方应支付入门费100000元,每年末按专利产品销售收入的2%计提
专利使用费;支付技术服务和培训合同一份,合同金额为320000元;签订设备租赁合
同1份,租赁费为450000元。
对于技术开发合同,按照规定,仅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
作为计税凭据。则技术开发合同的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645000×0.3‰
=193.5元
专利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让书据,应以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应按万分之五的
税率计算纳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4000000×0.5‰
=2000元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也属于产权转让书据,按照规定也应以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应按万分之五的税率计算纳税,由于该合同中规定采用入门费加提成的方式,所以首
先应就入门计算纳税,以后支付提成费时再按实际支付的提成费补缴印花税。入门费
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00000×0.5‰
=50元
假如当年末计算出提成费400000元,则应补缴印花税为:
应纳税额=400000×0.5‰
=200元
技术服务和培训合同属于技术合同书据,应以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应按万分之
三的税率计算纳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320000×0.3‰
=96元
设备租赁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应以租赁金额为计税依据,应按1‰的税率计
算纳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450000×1‰
=450元
则6份电子研究所应纳印花税为:
应纳税额=193.5+2000+50+96+450
=2789.5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