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理税顾问: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举例
录入时间:2002-03-12
【中华财税网北京03/12/2002信息】 如前所述,在具体计算应纳税额时,应当
分四个步骤:第一步是将企业当期实现收入总额减去当期的扣除项目,计算出当期的
纳税调整前所得;第二步是在纳税调整前所得的基础上进行纳税调整,即加上纳税调
整增加数,减去纳税调整减少数,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第三步是在纳税调整后所
得的基础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减去免税所得,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第四步则是
在应纳税所得额基础上计算出企业当期的应缴所得税额。
一、计算纳税调整前所得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按照现行规定,企业当期的收入总额,由销售(营业)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益、
投资收益、投资转让净收益、租赁净收益、汇兑净收益、资产盘盈净收益、补贴收入、
其他收入等八项收入构成。其具体内容和确定方法为:
1.销售(营业)收入。是指企业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基本业务取得的收入,
销售材料、下脚料、废料和废旧物资的收入,技术转让收入(不包括特许权使用费收
入)、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收入,出租、出借包装
物收入(含逾期的押金),自产、委托加工视同销售的收入。其中,销售产品等基本
业务收入通过“产品销售收入”账户本期发生额确认,转让固定资产收入通过分析
“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资料确定,其他收入通过“其他业务收入”账户资料分析确定。
2.特许权使用费收益。是指企业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
及其他特许权等经营用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而取得的净收益。企业转让各种经营用无形
资产的所有权和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益作为“销售(营业)收入”,而企业转让
投资用无形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收益则应作为投资转让收益。该项收入应通过“其他
业务收入”账户资料分析确定。
3.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取得的债权投资的利息收入(指企业购买各种债券应计
的利息)、股息性所得(指企业进行股权性投资取得的股息、分红、联营分利、合作
或合股分利等应计股息性所得投资收益通过“投资收益”账户贷方发生额分析计算确
定。
按照规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对于股息性所得:首先,应将股息性所得还原为
税前利润,计入当期的收入总额;其次,如果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等于或者
高于投资企业适用的税率,或者被投资企业由于享受税法规定的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
因而适用的税率低于投资企业的,按照规定不必补税,则该项投资收益属于“免税的
投资收益”作为免税所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如果被投资企业不是由于
享受税法规定的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而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低于投资企业适用的税率的,
应当补缴所得税,其按照规定计算出的税收扣除额应当作为“应补税的境内投资收益
的抵免税额”在确定当期实际应补缴的所得税额时予以扣除。
4.投资转让净收益。是指企业投资资产转让、出售所实现的净收益。该项收入
通过“投资收益”账户发生额分析确定。如为负数则作为投资转让净损失,计入扣除
项目相关项目。
5.租赁收益。是指企业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租赁收入减去租赁支出的净额。该
项收入通过“其他业务收入”账户(租赁收入)和“管理费用”账户(租赁支出)发
生额分析确定。如为净支出则计入扣除项目相关项目。
6.汇兑净收益。计入财务费用的汇兑收入减去汇兑支出后的净额。该项收入通
过“财务费用--汇兑损益”账户发生额分析确定。如为净支出则作为汇兑净损失计入
扣除项目相关项目。
7.资产盘盈净收益。是指企业各种存货、固定资产盘盈减去允许在成本费用和
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盘亏、毁损、报废后的净额。该项收入通过“营业外收入”和
“营业外支出”账户发生额分析确定。如为净损失则作为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
失,计入扣除项目相关项目。
8.补贴收入。是指企业收到的各项财政补贴收入,包括减免、返还的流转税和
免税补贴收入。该项收入通过“补贴收入”账户发生额分析确定。
9.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之外当期应予以确认的其他收入,包括从下
属单位收取的管理费收入,取得的各种价外基金、收费或附加,债务重组收益,罚款
收入,从资本公积金转入的捐赠资产或资产评估增值,处理债务的收入等因债权人缘
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附加费返还款,包装物押
金收入,接受的捐赠收入等。该项收入通过相关账户发生额分析确定,如“管理费用”
(从下属单位收取的管理费收入)、“营业外收入”(如罚款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
等)。
由于企业所得税采用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办法,即先按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应
纳税所得额的实际发生数计算缴纳税款,或者以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按月或按季的
平均数计算缴纳税款。具体预缴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应纳税额的大小具体核
定。
下面通过具体例子说明各月和年度应缴所得税额的计算方法。
[例14]宏远工厂2001年1月份损益表如下:
表19-1 损益表
编制单位:宏远工厂
2001年1月 单位:元
项 目 行次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一、产品销售收入 1 2800000
减:产品销售成本 2 880000
产品销售费用 3 240000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4 140000
二、产品销售利润 7 1540000
加:其他业务利润 9 180000
减:管理费用 10 60000
财务费用 11 40000
三、营业利润 14 1620000
加:投资收益 15 50200
补贴收入 16 -
营业外收入 17 40000
减:营业外支出 18 130000
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 -
四、利润总额 25 1580200
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1)“其他业务收入”账户表明,企业1月份销售材料、废料和下脚料取得收入
460000元;去年将其拥有的一项专利权的使用权转让给某单位,当月收到去年下半年
专利权使用费100000元;出租包装物取得收入60000元。
(2)“投资收益”账户表明,企业当月收到其与某单位联营举办的联营企业分
来的利润40200元,该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企业购买的国库券本月应计利息
收入10000元。
(3)“营业外收入”账户表明,企业当月盘盈产品一批,其净收益为6000元,
罚款收入34000元。
(4)“其他业务支出”账户表明,企业销售材料、废料和下脚料的成本为
400000元,转让专利使用权的支出20000元,出租包装物的成本20000元。
(5)“财务费用”账户表明,企业当月收到银行转来的定期存款利息收入8000
元,应付利息支出48000元。
(6)“管理费用”账户表明,企业当月发生并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费用为:工
资薪金8000元、职工福利费1120元、职工工会经费1200元、职工教育经费900元、固
定资产折旧16000元、无形资产摊销1200元、业务招待费9000元、税金2080元、社会
保障缴款12000元、差旅费2700元、会议费5800元。
(7)“产品销售费用”账户表明,企业当月发生并在产品销售费用中列支的费
用为:广告支出100000元、运输费16400元、装卸费6000元、保险费3000元、展览费
32000元、门市部业务费73600元、委托代销手续费9000元。
(8)“营业外支出”账户表明,企业当月发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60000元,向有
关部门支付罚款36000元,向其他企业支付违约金34000元。
则其收入总额为:
销售(营业)收入=产品销售收入2800000+销售材料、废料和下脚料收入
460000+出租包装物收入60000=3320000元
联营投资收益=40200÷(1-33%)
=60000元
投资收益=债券利息收入10000+联营分利60000
=70000元
特许权使用费收益=100000元
资产盘盈净收益=6000元
其他收入=34000元
收入总额=3320000+100000+70000+6000+34000
=3530000元
[例15]华兴工业公司2001年损益表如下:
表19-2 损益表
编制单位:华兴工业公司 2001年度 单位:元
项 目 行次 本年累计数
一、产品销售收入 1 36800000
减:产品销售成本 2 20400000
产品销售费用 3 3700000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4 1800000
二、产品销售利润 7 10900000
加:其他业务利润 9 1660000
减:管理费用 10 3200000
财务费用 11 2240000
三、营业利润 15 120000
加:投资收益 16 335000
补贴收入 17 600000
营业外收入 18 820000
减:营业外支出 20 640000
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 -
四、利润总额 26 8475000
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账资料表明,企业当年综合利用“三废”取得的销
售收入1600000元。
(2)“其他业务收入”账户表明,企业当年其他业务收入总额为3260000元,其
中,运输业务收入为1420000元,材料、下脚料销售收入900000元,去年将其拥有的
一项专利权转让给某单位,取得专利权转让费500000元,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
440000元。
(3)“投资收益”账户表明,企业当年收到与某单位举办的联营企业--东方公
司分来的利润255000元,东方公司由于地处经济特区,所得税税率为15%。企业转让
其拥有的北方公司股票20000股,成本为每股6元,转让价格为每股10元,实现投资收
益为80000元。
(4)“营业外收入”账户表明,企业当年实现营业外收入820000元,其中处理
债务实现收入600000元,其他单位因违反合同规定交来的违约金220000元。
(5)“补贴收入”账户表明,企业当年收到财政部门拨付补贴收入600000元。
(6)“产品销售成本”明细账户资料表明,企业当年利用“三废”生产的成本
为1200000元。
(7)“其他业务支出”账户表明,企业当年其他业务支出为1600000元,其中运
输业务成本为660000元,材料、下脚料成本为780000元,专利权未摊销成本和转让专
利过程中支付有关费用共计160000元。
(8)“财务费用”账户表明,企业当年计入财务费用的应计利息为2360000元,
计入财务费用的汇兑损失为280000元、汇兑收益为160000元,收到银行转来的存款利
息收入240000元。
(9)“管理费用”账户表明,企业当年发生并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费用为:工
资520000元、职工福利费72800元、职工工会经费56000元、职工教育经费42000元、
固定资产折旧350000元、无形资产摊销120000元、递延资产摊销60000元、研究开发
费用310000元、低值易耗品摊销60000元、物料消耗110000元、业务招待费226000元、
车船使用税21000元、房产税8000元、印花税1000元、社会保障缴款560000元、坏账
准备24000元、劳动保护费30000元、差旅费156000元、会议费如000元、保险费84000
元、咨询费6000元、办公费130000元、其他163200元。
(10)“产品销售费用”账户表明,企业当年发生并在产品销售费用中列支的费
用为:广告支出1885000元、运输费187000元、装卸费44000元、保险费28000元、包
装费50000元、展览费360000元、工资300000元、职工福利费42000元、物料消耗
160000元、门市部业务费290000元、委托代销手续费320000元、其他34000元。
(11)“营业外支出”账户表明,企业当年发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120000元,向
有关部门支付罚款80000元,向其他企业支付违约金60000元,向贫困地区捐赠200000
元、非常损失100000元,赞助支出80000元。
(12)“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表明,企业当年发生火灾,
造成存货损失240000元,保险公司赔偿140000元,实际发生非常损失100000元,已计
入营业外支出。
根据上述资料,企业2001年收入总额为:
(1)销售(营业)收入=36800000+1420000+900000+500000
=39620000元
(2)投资收益:
对于联营利润,由于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本企业所得税税率,应按规定补缴
企业所得税。其应补缴的税额为:
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255000÷(1-15%)
=300000元
应纳税额=300000×33%
=99000元
税收扣除额=300000×15%
=45000元
应补缴所得税税额=99000-45000
=54000元
投资收益=300000元
(3)投资转让净收益=80000元
(4)租赁收益=440000元
(5)补贴收入=600000元
(6)其他收入=820000元
收入总额=39620000+300000+80000+440000+600000+820000
=41860000元
(二)扣除项目的计算
按照现行规定,扣除项目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是销售(营业)成本,反映企业
当期内已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的成本;另一部分是期间费用性质的支出,包括企业
当期内发生的产品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其他作为当期支出的费用,具
体包括工资薪金、固定资产折旧、研究开发费用、利息净支出等25个项目。需要强调
的是,这里的期间费用性质的支出与会计上的期间费用不完全是一个概念,它除了包
括会计上的期间费用以外,还包括在会计上属于营业外支出、投资损失等方面的支出。
下面分别加以讲解。
1.销售(营业)成本。该项目反映企业各种经营业务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以及销售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发生的相关成本,技术转让发生的直接支出,
固定资产转让、清理发生的转让和清理费用,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成本,自产、委托
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结转的相关成本。其中,企业已销售产品的成本可直接通过“产品
销售成本”账户确定,而其他业务的成本,则可通过“其他业务支出”账户和“固定
资产清理”(指固定资产转让成本)分析确定。
2.工资薪金。该项目反映企业本年度内实际发生或提取的计入期间费用的工资、
薪金,但不包括应在制造成本、在建工程、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
费中列支的工资、薪金。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公司经费--工资”和“产品
销售费用--工资”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3.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该项目反映企业本年度内实际
提取的全部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减去制造成本、在建工程中
列支的职工福利费后的余额。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职工工会经费”、“管
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和“管理费用--公司经费--职工福利费”和“产品销售费用
--职工福利费”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4.固定资产折旧。该项目反映企业本年度内实际提取的计入期间费用的固定资
产折旧费,不包括计入制造费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
公司经费--折旧费”和“产品销售费用--折旧费”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5.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该项目反映企业本年度内实际发生的计入期间费
用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额。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和
“管理费用--递延资产摊销”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6.研究开发费用。该项目反映企业本年度内实际发生的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各
种技术研究开发支出。该项目可直接根据“管理费用--技术开发费”账户当期借方发
生额确定。
7.租金净支出。该项目反映企业本年度内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租赁支出大于租
赁收入的净额。如为净收入,即租赁收入大于租赁支出,应作为前述租赁净收益。该
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公司经费--租金支出”借方发生额和“其他业务收入--
租金收入”账户当期贷方发生额比较确定。
8.汇兑净损失。该项目反映企业本年度内实际发生的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的汇兑
损失大于汇兑收入的净额。该项目可直接通过“财务费用--汇兑损益”账户当期借方
发生额减去当期贷方发生额后的余额确定。
9.利息净支出。该项目反映企业本年度内实际发生的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的利息
支出大于利息收入的净额。该项目可直接通过“财务费用--利息”账户当期借方发生
额减去贷方发生额后的余额确定。
10.上缴总机构管理费。该项目反映企业本年度实际向总机构支付并在管理费用
中列支的总机构管理费。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总公司管理费”账户当期借
方发生额确定。
11.业务招待费。该项目反映企业本年度内实际发生的计入管理费用的业务招待
费。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12.税金。该项目反映企业本年度内实际缴纳并计入管理费用的房产税、车船使
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房产税”、“管理费
用--车船使用税”、“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管理费用--印花税”等账户当期
借方发生额确定。
13.坏账损失。该项目反映采用直接转销法的企业在本期内实际发生的计入管理
费用的坏账损失。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坏账损失”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确
定。
14.增提的坏账准备。该项目反映采用备抵法的企业本年度内实际提取的计人管
理费用的坏账准备。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坏账准备”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
确定。
15.资产盘亏、毁损和报废净损失。该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内实际发生的各种存货
和固定资产盘亏、毁损和报废损失减去当期发生的盘盈收入后的余额。该项目可通过
“管理费用--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营业外支出--非常支出”、“营业外支出
--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净损失”借方发生额减去“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
“管理费用--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贷方发生额确定。
16.投资转让净损失。该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对外投资转让、出售所实际发生的损
失。该项目可直接通过“投资收益”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分析确定。
17.社会保险缴款。该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内按照国家规定实际为职工缴纳的养老
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金。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管
理费用--待业保险费”等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18.劳动保护费。该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内实际发生并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劳动保
护费。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19.广告支出。该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内实际在产品销售费用中列支的广告费用。
该项目可直接通过“产品销售费用--广告费”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20.捐赠支出。该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内实际发生的捐赠支出。该项目可直接通过
“营业外支出--捐赠”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21.审计、咨询、诉讼费。该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内实际发生并计入管理费用的审
计、咨询、诉讼费。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审计费”、“管理费用--咨询费”、
“管理费用--诉讼费”等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22.差旅费。该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内实际发生并计入管理费用和产品销售费用的
差旅费。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差旅费”、“产品销售费用--差旅费”账户
当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23.会议费。该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内实际发生并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会议费。该
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会议费”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24.运输、装卸、包装、保险、展览等销售费用。该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内实际发
生并计入产品销售费用的运输、装卸、包装、保险、展览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产品专
设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等。该项目可直接通过“产品销售费用--运输费”、“产品销售
费用--装卸费”、“产品销售费用--包装费”、“产品销售费用--保险费”、“产品
销售费用--展览费”、“产品销售费用--门市部业务费”等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25.矿产资源补偿费。该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内实际发生并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矿
产资源费。该项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矿产资源费”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确定。
26.其他扣除费用项目。该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内实际发生并在管理费用、产品销
售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但无法归入上述项目的其他费用支出。该项
目可直接通过“管理费用”、“产品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
账户的明细账户的当朗借方发生额确定。
[承例14]根据有关资料,该工厂1月份扣除项目为:
销售(营业)成本=产品销售成本880000+销售材料、废料和下脚料成本400000
+技术转让成本20000+出租包装物成本20000=1320000元
工资薪金=8000元
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
经费职工教育经费=1120+1200+900
=3220元
固定资产折旧=16000元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1200元
利息净支出=48000-8000元
=4000元
业务招待费=9000元
税金=140000+2080元
=142080元
资产盘亏、毁损和报废净损失=60000元
社会保障缴款=12000元
广告支出=100000元
差旅费=2700元
会议费=5800元
运输费、装卸费、保险
费、展览费等销售费用=16400+6000+3000+32000+73600+9000
=140000元
其他扣除项目=罚款36000元+违约金34000元
=70000元
期间费用合计=8000+3220+16000+1200+40000+9000+142080+60000+
12000+100000+2700+5800+140000+70000=610000元
扣除项目合计=1320000+610000
=1930000元
[承例2]根据有关资料,该工业公司本年度扣除项目为:
销售(营业)成本=20400000+660000+780000+160000
=22000000元
工资薪金=520000+300000
=820000元
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72800+42000+5+6000+42000
=212800元
固定资产折旧=350000元
无形资产摊销、递延资产摊销=120000+60000
=180000元
研究开发费用=310000元
利息净支出=2360000-240000
=2120000元
汇兑净损失=280000-160000
=120000元
业务招待费=226000元
税金=1800000+21000+8000+1000
=1830000元
提取的坏账准备=24000元
资产盘亏、毁损的报废净支出=120000+100000
=220000元
社会保障缴款=560000元
劳动保护费=30000元
广告支出=1885000元
捐赠支出=200000元
审计、咨询、诉讼=6000元
差旅费=156000元
会议费=90000元
运输、装卸、包装、展览等销售费用=187000+44000+28000+50000+360000
+160000+290000+320000+34000=1265100元
其他扣除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60000元+物料消耗110000+保险费84000元+办
公费130000元+其他163200元+赞助支出80000元+罚款80000元+违约金60000元
=767200元
期间费用合计=820000+212800+350000+180000+310000+2120000+120000
+226000+1830000+24000+220000+560000+30000+1885000+200000+6000
+156000+90000+1473100+767200=11580000元
扣除项目合计=22000000+11580000
=33580000元
(三)纳税调整前所得
企业当期收入总额减去扣除项目总额,即为企业当期的纳税调整前所得。
[承例14]该工厂1月份收入总额为3530000元,扣除项目为1930000元,则纳税
调整前所得为:
纳税调整前所得=3530000-1930000
=1600000元
[承例15]该工业公司当年收入总额为41860000元,扣除项目金额为33580000元,
则纳税调整前所得为:
纳税调整前所得=41860000-33580000
=8280000元
二、纳税调整
纳税调整就是在纳税调整前所得的基础上,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的收入、
支出进行调整,从而得出应纳税所得额的过程。具体来讲,纳税调整前所得加上纳税
调整增加额,减去纳税调整减少额,就可得出应纳税所得额。用公式来表示为: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前所得+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一)纳税调整增加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包括工资薪金纳税调整额,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
育经费纳税调整额,利息支出纳税调整额等。下面分别具体加以讲解。
1.工资薪金纳税调整额
在会计核算中,工资薪金都是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项目,如生产
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产品销售费用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但是,如前所述,在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税法规定采用计税工资或者其他办法确定准予扣除的
工资薪金支出,两者的差额即为工资薪金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14]该工厂有职工55人,1月份工资总额为60000元,计税工资标准为每人
800元,则:
扣除限额=55×800
=44000元
工资薪金纳税调整增加额=60000-44000
=16000元
[承例15]该工业公司有职工160人,全年支付工资总额2800000元,其中:公司
自办幼儿园职工和医务室职工8人,全年支付工资100000元;在建工程职工7人,全年
支付工资80000元。本地区计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960元。
按照规定,在福利费中列支的医务室、幼儿园职工工资以及在在建工程中列支的
人员工资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则扣除限额为:
扣除限额=(160-8-7)×960×12
=1670400元
工资薪金纳税调整增加额=(2800000-100000-80000)-1670400
=949600元
[例3]某工业企业经批准实行效益工资。2000年基本工资为3000000元,经批准
提取效益工资2400000元,实际发放2200000元;2001年基本工资仍为3000000元,经
批准提取效益工资2800000元,实际发放3000000元。按照规定,企业在工效挂钩范围
内,未实际发放而建立的工资储备基金,在提取年度不得扣除,在实际发放年度,经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以据实扣除。这样,在2000年度,企业实际提取效益工资
2400000元,实际发放2200000元,则2200000元可在税前扣除,而未实际发放的
200000元则不能在税前扣除;2001年提取效益工资2800000元,实际发放3000000元,
则这实际发放的3000000元全部可在税前扣除。
2.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纳税调整增加额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职工福利费根据职工工资总额的14%计提,并计入与工资
相应的项目,而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和1.5%
计得,计入管理费用。但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应当根据计税
工资总额确定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其与计入有关
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差额即为职工福利费、
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14]该工厂1月份计税工资总额为44000元,而企业当月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为8400元,职工工会经费为1200元,职工教育经费为900元,则:
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44000×14%
=6160元
准予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44000×2%
=880元
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44000×1.5%
=660元
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纳税调整增加额
=(8400+1200+900)-(6160+880+660)
=2800元
[承例15]该工业公司本年度计税工资总额为1670400元,而企业当年计提并计
入有关成本费用职工福利费为366800元(其中生产成本中列支210000元,制造费用中
列支42000元,产品销售费用中列支42000元,管理费用中列支72800元),职工工会
经费为56000元,职工教育经费为42000元,则:
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16704000×14%
=233856元
准予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1670400×2%
=33408元
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1670400×1.5%
=25056元
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纳税调整增加额
=(366800+56000+42000)-(233856+33408+25056)
=172480元
3.利息支出纳税调整额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利息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财务费用、在建工程或递延
资产(开办费)。但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只有在规定范围和
标准内的利息支出才能在税前扣除,其与计入财务费用项目的利息支出的差额即为利
息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14]该工厂因资金困难,经批准向职工集资480万元,年利率12%。1月份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48000元,全部是应支付给职工集资款的利息。同期商业银行
贷款年利率为9%。按照规定,企业经批准集资的利息支出,凡不高于同期同类商业
银行贷款利率的部分,允许在计税时予以扣除;其超过部分,不准予扣除。则:
按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4800000×9%÷12
=36000元
利息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48000-36000
=12000元
4.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增加额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业务招待费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管理费用。但是,在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只有在规定标准内的业务招待费才能在税前扣除,
其与已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业务招待费的差额即为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14]该工厂1月份实现产品销售收入为2800000元,其他业务收入620000元,
销售(营业)收入为3320000元,发生业务招待费为9000元。
按照规定,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为:企业全年销售(营业) 收入在1500万元以
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
过3‰。具体到月,月销售(营业)收入在125万元(1500÷12)以下的不超过5‰,
月销售(营业)收入在125万元以上的部分不超过3‰。企业按5‰的比例计算,当月
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1250000×5‰+(3320000-1250000)×3%。
=12460元
由于实际发生额为9000元,低于扣除标准,则这9000元业务招待费在纳税申报时
可全部在税前扣除。
[承例15]该工业公司当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为36800000元,其他业务收入为
3260000元,销售(营业)收入为39620000元,业务招待费为226000元。按照规定,
企业全年销售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销售收入的5‰,全年销售收入超过
1500万元的不超过3‰。则:
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15000000×5‰+(39620000-15000000)×3‰
=75000+73860
=148860元
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增加额=226000-148860
=77140元
5.广告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广告费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产品销售费用。但是,在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只有在规定范围和标准内的广告费才能在税前扣除,
其与已计入产品销售费用项目的广告费的差额即为广告费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14]宏远工厂1月份发生广告费支出100000元。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每一
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
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则:
准予扣除的广告费=(3320000)×2%
=66400元
广告费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100000-66400
=33600元
[承例15]该工业公司当年实现产品销售(营业)收入为39620000元,计入产品
销售费用的广告费支出1885000元(包括业务宣传费215300元)。按照规定,按规定,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
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在不
超过销售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结转下年。则:
当年准予扣除的广告费支出=39620000×2%
=792400元
其余877300元(1885000-215300-792400)可结转以后年度继续扣除。
当年准予扣除的业务宣传费=39620000×5‰
=198100元
其余17200元(215300-198100)不得扣除,也不得结转下年。
广告费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1885000-792400-198100
=894500元
6.赞助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赞助费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营业外支出。但是,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赞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则已计入营业外支出项目
的赞助支出全部为赞助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15]华兴工业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赞助支出为80000元,则:
赞助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80000元
7.捐赠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捐赠支出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营业外支出。但是,在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只有在规定范围和标准内的捐赠支出才能在税前扣
除,其与已计入营业外支出项目的捐赠额的差额即为捐赠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15]华兴工业公司本年度通过希望工程基金会向贫困地区捐赠200000元,
用于建立希望小学。按照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
额3%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当年利润总额为8235000元,则当年公益性、救济性捐赠的扣除限额为:
8235000+200000=8435000元
8435000×3%=253050元
则企业当年的200000元捐赠,全部可以在税前扣除。
8.折旧、摊销支出纳税调整额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折旧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和产品
销售费用,而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额则根据发生额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等。但是,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只有在规定范围和标准时的折旧和摊销支出
才能在税前扣除,其与计入产品销售费用、管理、费用项目的折旧、摊销支出的差额
即为折旧、摊销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15]华兴工业公司上一年度兼并某企业,其支付的现金大于该企业的净资
产,形成600000元的商誉,计入无形资产,在十年内分期摊销,每年摊销60000元。
而按照税法规定,商誉不得摊销,则这60000元无形资产摊销纳税不得在税前扣除,
成为纳税调整增加额。则:
折旧、摊销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60000元
[例16]某企业2000年9月份投入设备一台,价值120万元,残值率为5%。企业
为加速折旧,折旧年限选为5年,每年提取折旧22.8万元,全部计入管理费用。而税
法规定折旧年限为10年,每年应计提折旧额为11.4万元。则:
允许扣除的折旧额=114000元
折旧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228000-114000
=114000元
9.坏账损失纳税调整增加额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采用直接转销法的企业,其坏账损失根据实际发生额直接
计入管理费用。但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只有在规定范围和标
准内的坏账损失才能在税前扣除,其与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坏账损失的差额即为坏账
损失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16]某工厂一季度管理费用中有坏账损失200000元,其中有180000元为总
公司所欠货款三年以上而被确认为坏账。按照税法规定,关联企业的往来款项不得确
认为坏账损失,则这180000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则:
允许扣除的坏账损失=200000-180000
=20000元
坏账损失纳税调整增加额=200000-20000
=180000元
10.坏账准备纳税调整增加额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采用备抵法的企业,其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
只有增提的坏账准备才能计入管理费用。但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
定,只有在规定范围和标准内提取的坏账准备才能在税前扣除,其与计入管理费用项
目的坏账准备的差额即为坏账准备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15]宏兴工业公司年末“应收账款”账户余额为2100000元,其中有
800000元为母公司所欠货款。“应收票据”账户余额500000元,“坏账准备”账户有
借方余额13500元,企业按规定增提坏账准备24000元。按照税法规定,关联企业的往
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而应收票据则可提取坏账准备,则:
允许扣除的坏账准备提取额=(2100000-800000+500000)×5‰+13500
=22500元
坏账准备纳税调整增加额=24000-22500
=1500元
11.罚金、罚款和滞纳金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罚金、罚款和滞纳金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营业外支出。但
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只有在规定范围内的罚金、罚款和滞纳
金支出才能在税前扣除,其与计入营业外支出项目的罚金、罚款和滞纳金的差额即为
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14]宏远工厂1月份营业外支出中有因违反有关规定而向有关部门支付罚
款36000元,因违反合同规定向其他企业支付违约金34000元。按照规定,企业按照经
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罚款等可以扣除,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
罚金、滞纳金不得扣除。则企业支付的违约金34000元准予扣除,而向有关部门支付
的罚款36000元不得在税前扣除。
[承例15]华兴工业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向有关部门支付罚款80000元,
因违反合同向其他企业支付违约金和罚款60000元。同样,其支付的违约金和罚款
60000元准予扣除,而向有关部门支付的罚款80000元不得在税前扣除。
12.存货跌价准备金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于中期期末或年度
终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存货跌价损失,直接冲减当期利润。但是,在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存货跌价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已经计入存货跌价损
失项目的存货跌价准备即为纳税调整增加额。
[例17]某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损益表中有存货跌价损失60000元,直接冲减当
年利润总额。在计税时,这60000元不得扣除。
13.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于中期期末或年度
终了,将短期投资的总市价与总成本进行比较,若总市价低于总成本,则可按其差额
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作为投资损失,直接冲减当期利润。但是,在计算应纳税所
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已经计入投资损失
项目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即为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17]某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投资收益”账户表明,企业于年末计提短期
投资跌价准备280000元,直接冲减当年利润总额。在计税时,这280000元不得在税前
扣除,应作为纳税调整增加额。
14.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中期期末或年度
终了,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
原因,其可收回的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可能恢复,
则可按可收回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作为投资损失,直接冲
减当期利润。但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不得
在税前扣除,因此已经计入投资损失项目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即为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17]某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投资收益”账户表明,企业于年末计提长期
投资减值准备650000元,直接冲减当年利润总额。在计税时,这650000元不得在税前
扣除,应作为纳税调整增加额。
15.其他纳税调整增加项目
除了上述项目外,企业还可能会有一些其他项目,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全部计入
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项目而减少了当期利润,但按照税法规定,它们不能在税前
扣除,或者只有部分能在税前扣除,因而在计税时对于不能在税前扣除的部分应当作
为纳税调整增加额;或者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没有被确认为收入而按照税法规定应当
作为本期收入,对这部分收入也应当作为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15]华兴工业公司“产品销售费用”账户表明,企业当年发生的门市部业
务费中,有40000元为企业向市某部门领导支付的业务介绍费。按照税法规定,只有
符合条件的佣金收入才能在税前扣除,而条件之一便是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
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显然,某部门领导不属于此类对象,因而向其支付的业
务介绍费不能在税前扣除,这部门业务介绍费应作为纳税调整增加额。
[例18]东方公司拥有西方公司股份的60%。2000年,西方公司发生经营损失
500万元,由于东方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其对西方公司的股权投资,因此在收到西方
公司2000年决算报表时确认投资损失300万元计入“投资收益”账户。但是按照税法
规定,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只能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方企业
不得确认投资损失,因此这300万元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
应当作为东方公司的纳税调整增加额。
在上述各项纳税调整增加项目的基础上,即可计算出企业当期的纳税调整增加额。
[承例14]宏远工厂1月份纳税调整增加情况如下:
工资薪金纳税调整额 16000
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纳税调整额 2800
利息支出纳税调整额 12000
广告支出纳税调整额 33600
罚款、罚金和滞纳金 36000
纳税调整增加额合计 100400
[承例15]华兴工业公司当年纳税调整增加情况如下:
工资薪金纳税调整额 949600
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纳税调整额 172480
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额 77140
广告支出纳税调整额 894500
赞助支出纳税调整额 80000
折旧、摊销支出纳税调整额 60000
坏账准备纳税调整额 1500
罚款、罚金和滞纳金 80000
其他纳税调整增加项目 40000
纳税调整增加额合计 2355220
(二)纳税调整减少额
在具体计税时,纳税调整减少额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研究开发费附加扣除额,
另一部分是其他纳税调整减少额。
1.研究开发费用附加扣除额
按照规定,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及国有、集体企业控股并从事工业生产的股份制
企业、联营企业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10%以上(含10%),除其当
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年终经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
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增长未达到10%以上的不得抵扣。在据实
扣除以外,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附加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就成为企业当年的纳税
调整减少额。
[承例15]华兴工业公司上年度年实际发生技术开发费用20万元,本年度年实际
发生31万元,比上年增长55%,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按实际发生额即31万
元列支外,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还可在年终按实际发生额的50%即15.5万元直接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则:
研究开发费用附加扣除额=155000元
[例19]某制药厂2000年发生新产品开发费用为300万元,2001年实际发生新产
品开发费用420万元,比上年增长40%。若企业本年实现利润380万元(假定企业当年
没有其他纳税调整项目),则;
研究开发费用附加扣除额=3800000×50%
=1900000元
若企业2001年实现利润为150万元,则:
研究开发费用附加扣除额=1500000元
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0。
2.其他纳税调整减少额
除了研究开发费附加扣除额以外,如果企业还有其他在纳税调整时需减少应纳税
所得额的项目,则其应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应当计入本项目。
[承例18]假如西方公司2000年实现盈利500万元,东方公司采用权益法进行核
算,在收到西方公司2000年决算报表时,确认投资收益300万元。西方公司实际分配
利润300万元,东方公司实际收到利润180万元(300×60%)。按照税法规定,只有
实际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分配取得的投资收益才
能作为股权投资所得,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对于东方公司采用权益法确认
而没有实际取得的投资收益120万元(300-180),不能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应
当作为企业当期的纳税调整减少额。
研究开发费用附加扣除额加上其他纳税调整减少额,即为企业当期的纳税调整减
少额。
[承例15]华兴工业公司当年研究开发费用附加扣除额为155000元,没有其他纳
税调整减少额,则:
纳税调整减少额=155000元
(三)纳税调整后所得
企业当期的纳税调整前所得,加上纳税调整增加额,减去纳税调整减少额,即为
纳税调整后所得。
[承例14]宏远工厂1月份纳税调整前所得为1600000元,纳税调整增加额为
100400元,没有纳税调整减少额,则:
纳税调整后所得=1600000+100400-0
=1700400元
[承例15]华兴工业公司本年度纳税调整前所得为8280000元,纳税调整增加额
为2355220元,纳税调整减少额为155000元,则:
纳税调整后所得=8280000+2355220-155000
=10480220元
三、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在纳税调整后所得的基础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减去各项免税所得,即可计算
出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按照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
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弥补亏损期不得超过5年。在具体计税
时,当企业存在以前年度发生的未弥补的亏损时,则首先应当在纳税调整后所得的基
础上,减去以前年度未弥补的亏损。
[承例14]宏远工厂1999年发生亏损600万元。2000年盈利400万元,纳税调整后
所得为480万元,全部用来弥补1999年度亏损,尚有120万元亏损尚未弥补。2001年1
月份实现利润160万元,纳税调整后所得为1698400元。则1月份首先应当弥补以前年
度的亏损120万元。
[例20]某机构制造厂1998年发生亏损1200万元,1999年盈利140万元,纳税调
整后所得为160万元,年末未弥补亏损为1040万元(1200-160);2000年盈利580万
元,纳税调整后所得为690万元,年末未弥补亏损为350万元(1040-690)。2001年
企业实现利润840万元,纳税调整后所得为920万元,则其余的350万元未弥补亏损可
于本年度全部弥补。
(二)免税所得
如前所述,按照税法规定,企业的部分收入,如国债利息收入、技术转让收益、
治理“三废”收益等,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于这些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应当从当
期应纳税所得额中减去。
1.国债利息收入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国债利息收入和其他债券利息收入一样根据实际发生额计
入投资收益。而按照税法规定,企业购买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在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将已经计入投资收益的国债利息收入减去。
[承例14]宏远工厂1月份投资收益中有企业购买的国库券本月应计利息收入
10000元。这10000元在计税时应当减去。
2.免税的补贴收入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企业取得的补贴收入根据实际发生额单独进行核算,计入
当期的利润总额。在前述计算收入总额时,补贴收入也单列项目计入收入总额。而按
照税法规定,企业取得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文件明确规定专门用途的国家
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如无文件明确,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
该补贴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所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于有文件明确
规定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补贴收入,应当减去。
[承例15]华兴工业公司“补贴收入”账户表明,企业当年收到财政部门拨付补
贴收入600000元,该补贴收入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则在计税
时,这600000元补贴收入应当减去。
3.免税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费或附加
在前述计算收入总额时,企业收取的各种价外基金、收费或附加等,应当作为其
他收入,单列项目计入收入总额。而按照税法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费或附
加免征企业所得税。所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于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费或
附加,应当减去。
[例21]某汽车厂根据规定在价外收取某专项基金,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该项基
金已纳入预算管理。2001年共收取专项基金820000元。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这
820000元专项基金应当减去。
4.免予补税的投资收益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根据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计入当期
的利润总额。在前述计算收入总额时,投资收益分别以“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收
益”两个项目计入收入总额。企业的投资收益包括债券利息收入、股息性所得和投资
转让收益。对于股息性所得,由于是税后所得,凡是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等
于或高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或者被投资企业因享受国家税收法规定的定期减
税、免税政策优惠而使其所得税税率低于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投资企业不再征收
企业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在计算企业当期的收入总额时,股息性所得已经还
原为税前收益,所以在这里扣除的免予补税的投资收益也应该是还原的税前投资收益。
[承例14]宏远工厂1月份收到联营企业分来的利润40200元,还原为税前利润为
60000元。由于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也为33%,所以不必补税,这60000元投资收益
属于免税的投资收益,则:
免税的投资收益=60000元。
5.免税的技术转让收益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企业进行技术转让取得的收入以及由此发生的有关成本根
据实际发生额单独进行核算,分别记入“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账户,
计入当期的利润总额。而按照税法规定,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
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
企业所得税。在前面计算企业的收入总额和扣除项目时已经将企业的技术转让收入和
技术转让支出包括在内,在此应当将企业当期免税的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减
去技术转让支出)扣除。
[承例14]宏远工厂当月取得专利权使用费100000元,这100000元作为技术转让
收益可以享受免税待遇,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这100000元技术转让收益应当
作为免税所得予以扣除。则:
免税的技术转让收益=100000元
[承例15]华兴工业公司当年取得专利权转让费500000元,专利权未摊销成本和
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支出160000元,则技术转让收益为340000元。按照规定,
企业进行技术转让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
部分应照章纳税。因此华兴工业公司当年取得的340000元技术转让收益中有300000元
可以享受免税待遇。则:
免税的技术转让收益=300000元
6.免税的治理“三废”收益
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企业利用“三废”(即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进行
生产,其取得的收入以及由此发生的有关成本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分别记
入“产品销售收入”和“产品销售费用”账户,计入当期的利润总额。而按照税法规
定,企业利用“三废”进行生产的,可以在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由于在前面计算
企业的收入总额和扣除项目时已经将企业利用“三废”生产取得的收入和有关的成本
费用包括在内,在此应当将企业当期内实现的治理“三废”收益(利用“三废”实现
的收入减去有关的成本费用)扣除。
[承例15]华兴工业公司当年利用“三废”生产实现销售收入1600000元,有关
成本为1200000元,实现的治理“三废”收益为400000元(1600000-1200000)。这
400000元治理“三废”收益可以享受免税待遇。则:
免税的治理“三废”收益=400000元
7.其他免税所得
除了上述6项免税收益以外,如果企业享受其他免税优惠政策,其免税收益可计
入此项目。
(三)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调整后所得减去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再减去各项免税所得,即为企业当期的
应纳税所得额。
[承例14]宏远工厂当月纳税调整后所得为1700400元,月初有未弥补的以前年
度亏损1200000元,本月免税所得为:国债利息所得10000元,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
60000元,免税的技术转让收益100000元。则宏远工厂本月应纳税所得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1700400-1200000-(10000+60000+100000)
=1700400-1200000-170000
=330400元
[承例15]华兴工业公司当年纳税调整后所得为10480220元,没有未弥补的以前
年度亏损,本年免税所得为:免税的补贴收入600000元,免税的技术转让收益300000
元,免税的治理“三废”收益400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10480220-(600000+300000+400000)
=9180220元
四、计算应纳税额
企业当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即可计算出企业当期
应缴所得税额,即应纳税额。用公式表示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承例14]宏远工厂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为330400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则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330400×33%
=109032元
[承例15]华兴工业公司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9180220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33%,则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9180220×33%
=3029472.6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