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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理税顾问:印花税--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举例

录入时间:2002-03-08

 【中华财税网北京03/08/2002信息】 [例1]佳人服装厂2001年4月开业,领受 房产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证各一件。企业营业账簿中,实收资 本2000000元,其他账簿38本。当月企业与其他单位签订产品购销合同两份,合同金 额分别为200000元和500000元。与某科研所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一份,合同规定按使用 该技术生产产品的销售收入的5%提取转让收入。12月末,企业经批准增加投资,实 收资本增加为3000000元,资本公积增加500000元。企业按技术开发合同的约定,向 某科研所支付技术转让费150000元。按规定,领取权利、许可证照,应按件贴花5元。 则企业对于领取的权利许可证照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5×4 =20元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营业账簿中的资金账簿,应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的合 计数计税贴花,税率为万分之五。则资金账簿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2000000×0.5‰ =1000元 按照规定,对于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营业账簿,应按件贴花5元。则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38×5 =190元 按照规定,签订的购销合同,应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贴花,税率为万 分之三,则购销合同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200000+500000)×0.3‰ =210元 对于技术转让合同,由于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所以先按每件5元贴花。 4月份企业应当缴纳印花税为: 应纳税额=20+1000+190+210+5 =1425元 12月,对于资金账簿增加金额,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000000+500000)×0.5‰ =750元 对于企业支付的技术开发费,按规定应按实际结算金额计税,税率为万分之三, 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50000×0.3‰ =45元 由于在合同签订时已经按5元贴花,所以应补缴税款40元。 12月份企业应当缴纳印花税为790元(750+4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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