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性企业理税顾问: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举例
录入时间:2002-03-06
【中华财税网北京03/06/2002信息】 [例1]南方旅行社拥有小轿车2辆,大
轿车2辆,中型面包车3辆,拥有50吨机动游船2只,当地政府规定,乘人汽车大
轿车每辆300元,中型面包车每辆250元,小轿车每辆200元。
首先,计算企业全年应纳车船使用税税额。
1.载人汽车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2×300十3×250十2×200 =1750元
2.机动船全年应纳税额:
按照规定,机动船应按净吨位计征车船使用税,150吨以下的机动船每年税额
为每吨1.2元,则:
应纳税额=50 × 2×1.2 =120元
全年应纳车船使用税税额为:
应纳税额=1750+120 =1870元
企业每个月应纳车船使用税税额为:
应纳税额=1870/12 =155.83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每月末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155.83
贷:应交税金——应交车船使用税 155.83
[例2]北国饭店1月末有4.5吨载重货车1辆,1.5吨客货两用汽车6辆,
大轿车8辆,中型面包车11辆(其中一辆归饭店自办幼儿园使用),微型面包车
10辆(其中有两辆归幼儿园使用),乘人小轿车4辆。当地政府规定,载货汽车按
净吨位每吨年单位税额为60元;乘人汽车大轿车每辆250元,中型面包车每辆
200元,微型面包车每辆150元,小轿车每辆150元。4月份企业又购进中型
面包车10辆、小轿车2辆,并于5月份开始使用。
企业于年初计算应纳税额:
1.载货汽车年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4.5 ×1×60=270元
2.客货两用汽车应纳税额:
按规定,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
汽车税额征税。
应纳税额=6×150 ×(1/2)+1.5 ×6×60=450十540
=990元
3.载人汽车应纳税额:
按规定企业办幼儿园使用的车辆免征车船使用税。
应纳税额=8×250十10 × 200十8×150十4×150
=2000十2000十1200十600
=5800元
则全年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270+990+5800=7060元
1月、2月、3月每月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7060 / 12 =588.33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1月份、2月份、3月份、4月份终了时应分别作如下
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588.33
贷:应交税金——应交车船使用税 588.33
企业于4月份新购进的车辆,于5月份开始使用,应从5月份开始计算缴纳车船
使用税。新购进车辆全年应纳车船使用税:
应纳税额=10 × 200十2 ×150=2000十300=2300元
新购进车辆每月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2300/12=191.67元
则5月份企业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588.33 +191.67=780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从5月末开始每月末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780
贷:应交税金——应交车船使用税 78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