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企业理税顾问:印花税——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举例
录入时间:2002-01-24
【中华财税网北京01/24/2002信息】 [例1]平安信用社2001年4月开业,领受
房产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证各一件。企业营业账簿中,实收资
本20000000元,其他账簿38本。当月企业与其他单位签订购销合同两份,购买相关设
备,合同金额分别为200000元和500000元。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一份,工程承包金额为
6200000元,签订借款合同18份,借款金额为14000000元。12月末,企业经批准增加投
资,实收资本增加为30000000元,资本公积增加5000000元。
按规定,领取权利、许可证照,应按件贴花5元。则企业对于领取的权利许可证照
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5×4
=20元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营业账簿中的资金账簿,应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的合
计数计税贴花,税率为万分之五。则资金账簿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20000000×5÷10000
=10000元
按照规定,对于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营业账簿,应按件贴花5元。则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38×5
=190元
按照规定,签订的购销合同,应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贴花,税率为万
分之三,则购销合同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200000+500000)×0.3‰
=210元
按照规定,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应以工程承包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贴花,税率
为万分之三,则工程承包合同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6200000×0.3‰
=1860元
对于签订的借款合同,应以借款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贴花,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由借款合同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4000000×0.05‰
=700元
4月份企业应当缴纳印花税为:
应纳税额=20+10000+190+210+1860+700
=12980元
12月,对于资金账簿增加金额,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0000000+5000000)×0.5‰
=7500元
12月份企业对于资金增加金额应当缴纳印花税为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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