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属于公民还是其他组织
录入时间:2001-08-20
【中华财税网北京08/20/2001信息】 按照《税务行政处罚听征程序实施办法
(试行)》(国税发[1996]190号)的规定,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是对公民作出2000元
以上(含本数)罚款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案件。请问
个体工商户属于公民还是其他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这就是说,个体工商户是从事
工商经营的个体劳动者,应属于公民的范畴。另据现行的所得税法体系,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在法律上均按照个人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体工商户属于
公民。所以,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作出2000元以上罚款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
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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