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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税指南:怎样申办临时性关税减免?

录入时间:2001-08-09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9/2001信息】 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要求对其进 出口货物临时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的,应当在货物进出口之前,书面说明理由,并附必 要的资料和证明,向所在地海关申请。所在地海关审查属实之后,转报海关总署,由 海关总署或者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审查批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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